时间:2022-12-30 23:00:46来源:法律常识
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经市政府同意,遴选部分市政府法律顾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
遴选淮南市政府法律顾问15名,其中法学专家3名、社会律师12名。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宪法、法律,恪守职业道德。
(二)法学专家应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以上高级职称,在法学研究、法学教学、法治实践方面业绩突出,有专业特长;社会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业务精湛。
(三)熟悉行政、商事等法律事务,能够客观、公正地提出独立的意见建议。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社会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承诺遵守淮南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保守国家秘密,不泄露相关信息和资料,不得干扰政府事务。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专家、社会律师可以自愿报名,填写淮南市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寄送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报名须附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报名淮南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法学会、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均可推荐人选(淮南市政府法律顾问推荐表附后)。
(二)审查
淮南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对报名、推荐的人员进行初步审查,提出意见。
(三)公示
拟聘为淮南市政府法律顾问人选名单,在“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淮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公示。公示期7日。
(四)审批
公示期满后,由淮南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将公示无异议的市政府法律顾问人选,报市政府审批。
联系人:市政府法制办何云朝;
联系电话:0554-6678393;
邮寄地址:淮南市政务服务中心A座320室。
邮箱:674480413@qq.com)
淮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
■来源|淮南发布
■审核|赵晓蕾
■编辑|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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