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1 03:05:50来源:法律常识
澎湃新闻记者 胡志挺
四川一居民称“被贷款”1200万元一事引起网上较大舆论关注。
7月26日,四川居民程女士发布微博称:“最近去银行办事,随机在银行打印了个人征信报告,却意外发现我个人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于2011年及2012年有两笔各600万元的贷款,合计1200万元。我什么时候向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申请过1200万元的贷款???虽然征信报告上显示贷款已经还清,但当时那种晴天霹雳和百思不得其解的感觉我想今生也忘不了!1200万元,是我这辈子做梦也没敢想的数字。”
程女士所谈及的贷款合同与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有关。澎湃新闻获得的《个人借款合同》显示,合同最后均签署了贷款人受托支付申请书,即程女士从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贷款的600万元,均被支付到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账户。
截至目前,浦发银行尚未对此事作出官方回应,仅在此前表示正在调查。
程女士家与涉事公司大股东为亲属关系
天眼查信息显示,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孟君。孙孟君持有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32%股份,为第一大股东。
但值得注意的是,“被贷款”的程女士为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的第五大股东,持股8%。程女士和孙孟君共同参股的公司还有茂县新纪元电冶有限公司、四川省洪雅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等。
程女士之子杨先生告诉澎湃新闻,父亲在2008年汶川地震中去世后,当时他与弟弟尚未成年,母亲便继承了父亲在上述公司中的股份。
从上述公司的股东名单中不难发现,存在多个相同的姓氏以及相差一字的名字,与不少亲戚合办的家族企业类似。
澎湃新闻在采访中得知,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实控人孙孟君以及该公司第二大股东等人与程女士家确实为亲戚关系。程女士之子表示,孙家为其姑姑家。
不过,亲戚之间的关系并不算友好。程女士之子对澎湃新闻指出,父亲去世后,该公司便没有再帮母亲缴纳社保,都是自己出钱交,也没工资也没分过红。而其他股东则都身居该公司要害部门,有些还配了车。
涉事公司财务负责人称程女士对贷款知情,其子称这是将对公和个人贷款混淆
对于相关贷款合同上有程女士的签名和指印,据澎湃新闻报道,程女士之子杨先生否认母亲曾签署前述文件,并称合同上的签名和指印均系伪造。
其实,所谓的1200万元贷款,实则为一笔600万元个人经营性贷款到期后进行的续作。这两笔一年期的贷款,每次均采用分期付息形式,到期一次性还本,程女士提供定期存单质押担保。
而个人存单质押贷款,则指的是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存单作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业务。
澎湃新闻获得的程女士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账户的还款账单流水显示,有多次还款的资金是从“王斌”的账户转到程女士账上。
给程女士做法律援助的律师向澎湃新闻表示,王斌为涉事公司财务负责人,前段时间他给程女士打电话,承认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授意财务人员去浦发办的贷款。程女士文化程度不高,从未参与过上述公司的经营,相关公司也没有让她参与,也没有获得过分红,不清楚公司的经营情况。所以,有理由怀疑是公司控制人和财务人员用了股东的信息去跟浦发银行勾结,用了贷款。
针对相关问题,澎湃新闻多次致电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均无人接听。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斌回应澎湃新闻称,程女士是汶川顺发电熔冶炼公司的股东,“可以确定地说,(办理贷款时)她是完全知情的”。
但程女士之子却指出,浦发的对公贷款他母亲确实会知情,因为需要公司股东签名,但这笔个人贷款他母亲并不知情,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的银行卡也不是其母亲开立的,对于定期存单质押担保也不知情。
“(希望能)查清事实真相,维护我母亲的合法权益,消除影响,如果有涉及违法犯罪的话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程女士之子如此表示。
责任编辑:郑景昕
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