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1 03:37:46来源:法律常识
老年人由于年纪较大,身体行动不自如,再加上身体机能减损,最害怕磕磕绊绊的,一旦受伤除了自己受罪,同时也会牵扯出到底谁该为其负责的问题。
近日,马先生反应,自己68岁的姑姑在一家老年大学摔掉了3颗牙,胳膊也受了伤。医药费的问题始终悬而未决。随后,记者和马先生一起找到了老年大学的负责人,对方表示可以赔付医药费。目前,马先生和校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同时,经过仔细调查,该学校系封闭式管理,所以老人需要在学校用餐,其姑姑摔倒的原因系老年人大学食堂地板的垫子湿滑导致的。
那么,在本案中校方在法律层面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呢?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如何确定老人受伤的原因是划分责任的关键。经过调查表明,老人滑倒主要原因是地面垫子湿滑。而在老年大学食堂中地板由于做饭油烟等问题,存在地面湿滑潜在风险,同时老人对于地面湿滑的抵抗能力更低,身体因为摔倒受伤的可能性更大。综合以上因素,学校应该更加提高注意义务,保障地面的干燥整洁,降低危险的指数,从而保障老人在安全舒适的环境中学习。但在本案中,显然学校并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其对于老人受伤应该承担自己范围内的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同时,从情理的角度,我们很多人会认为老年人有些时候倚老卖老,甚至是“碰瓷”,笔者不否认现在社会中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但是我们要记得一点,生命的长河中,我们也会从孩子走向暮年,每个人也会成为老人。而我国现在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家庭养育负担,老年人晚年的安置等问题已经不仅仅停留在一个家庭的层面考虑。其实追根溯源,老年大学其实是让老人接受再教育的过程,也是丰富老年人生活的途径,缓解老龄化的一种方式。但是,我国现在老年大学从课程、管理、财政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对于老年人的生活健康存有隐患。当然,我们必须要正视,作为老年人维护权益是权力所在,但是绝对不可以用“老”成为弱者和特权的通行证。
生活中,我们应该多一些善意,多一些关怀,当问题出现的时候,学会换位思考。不管是学校还是社会都应该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同时也希望大家怀有一颗善良的心,世界的样子往往是用心感知,而不要仅仅是眼睛在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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