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1 04:57:59来源:法律常识
#违法辞退,劳动者有选择权# 法律是严谨的,法律条文不能随意扩大解释范围。劳动者被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有两种选择权,如何用好这种选择权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首先,违法辞退的解释是单位辞退劳动者,而且这种辞退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这个时候才能有这种选择权。单位欠薪、单位不发加班费、单位不上社保等等行为,尽管单位存在一定的过错行为,但是用人单位并没有辞退你,法律层面就不算违法辞退。
第二点,被单位违法辞退的选择权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个也就是通常说的2N;另一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因此这个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回原单位上班。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是别人。
第三点,两者选择权如何选择,取决于劳动者的利益选择,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违法解除至继续履行合同期间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要权衡2N的赔偿和这些工资的多少比较,以及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能性。
如果你作为劳动者,被单位违法辞退了,如何选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