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1 11:22:14来源:法律常识
打官司,除了开庭,其他时候,法官几乎听不到你说话,因为你没有机会和法官说话(比如电话沟通,几乎都是座机,几乎是书记员接;庭外你见不到法官。除了法官主动找你说话,但是我之前的文章也说了,如果法官主动找你说话,特别是开庭后,那应该是告诉你如果法院裁判,你要败诉。法官这是劝你撤诉或如果对方愿意调解,你也考虑调解的。
所以,开庭几乎是你和法官说话的唯一机会。但是在法庭上,不是你想说的时候就能说、也不是你想说多少就能说多少。法庭是法官主导的,法官不让你说话的时候,你就是不能说话,甚至法官打断你说话的时候,你也很难说什么,法官可以说你说的与案件无关,这就是现实。绝大部分情况下,你还不能和法官争论这些,因为没必要,否则可能对你不利。
珍惜说话机会,结论内容、重点内容一定要先说,次要内容放在后面说,无关内容不要说。分点说,这样法官好听,书记员也好记,法官也不好打断你,你顺利说下去的可能性也大,因为你上来说了说几点,比如说说3点。也可以先整体定结论和重点、分点单独定结论和重点,这样保证你说的话,该说的没落下,这就已经很好了。别老想着超常发挥,你能正常发挥,就很好了,因为给你的施展空间就那些,别被电视剧演的给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