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1 13:20:56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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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一年前,张先生因为做生意向好友的一个亲戚王某借了5万元,并写了一张借条给王某,约定半年后还清欠款,每月利息500元,到期一并结清。
期间,张先生的生意还不错。还款期限前的半个月,他就由好友陪同,带着现金来到王某家,将欠款和利息一次性还清了。不过,当张先生向王某索要借条时,王某却以“前段时间搬家借条不见了”为由,称钱收到就算结清了。张先生碍于好友情面,也没强行非要王某找出借条撕毁。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没想到,近日,王某却拿着当初的借条,把张先生告上了法庭,让他尽快还款。
张先生十分气愤却不知该怎么办,他想咨询下,这种情况下,他胜诉的可能性大吗?
律师说法:
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爽表示,由于借条是存在借款关系的重要证据,所以,如果在结清欠款时不将借条妥善处理或者收回,那么则存在再还款的风险。
“在上述咨询中,欠款人在还清欠款时没有收回或者撕毁借条,也没有要求债主写下已结清欠款的收据,所以让他人有机可乘,同时也存在败诉的风险。此时,应该尽快委托律师介入案件,积极应诉。”李爽律师建议,无论是借款还是还款,证据材料的收集是非常重要的。对于这种已经还款但没收回借条的情况,可以从其他方面证明自己还款的事实,例如银行的转账记录、第三人提供的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
此外,李爽律师提醒,在借还款过程中,由于欠缺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所以导致纠纷不断出现,既存在借钱不还,也会存在还钱不认。因此一旦发生民间借贷纠纷,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寻求法律的保护。(本文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个案有特性勿直接套用)
(本报记者 崔帅实习编辑张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