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05:01:23来源:法律常识
陈先生:我老婆出轨,我知道后,就和她签了让她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孩子归她养,我不给抚养费。我打算6月份就和她去民政局离婚,可是朋友和我说,净身出户是无效的,是这样的吗?
朱律师:净身出户能否履行,不能一概而论。由于您准备协议离婚,女方放弃全部夫妻共同财产与您离婚,在程序上并不存在障碍;但是您需要知道二点:一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是否有尚未归还的夫妻共同债务,如果《离婚协议》中把财产都给了您,而债务由“净身出户”的女方承担的,债权人有可能以您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为由,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二是由于孩子归女方抚养,如果因为净身出户致使孩子生活困难,女方作为监护人也可以起诉要求您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另一方面,您还要注意,目前法律上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在民政部门离婚的,将来您凭着《离婚协议》起诉到法院时,现行的司法案例中,大多法院不支持关于“净身出户”的相关约定,会依法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关联法条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