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21:28:50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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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过来!
近日,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比选公告
公开选聘常年法律顾问
快来竞聘吧!
一、比选项目
绵阳市人社局常年法律顾问
(聘期2年)
二、比选方式
市人社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通过召开比选审查会的方式,综合考虑律师事务所的资格条件、所指派律师的学历履历及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等因素,并经函询司法主管部门后,确立拟聘名单。
名单确定后,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市人社局将按程序与确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正式的法律服务合同。
三、项目最高限价
7万元
四、比选资格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资格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
2.依法设立,组织机构健全;
3.遵纪守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能够指派符合条件的律师担任聘任方法律顾问;
5.曾经担任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单位律所优先。
(二)指派的顾问律师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受过系统的理论教育并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3.应当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
4.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行业处分;
5.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
受指派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应积极参与聘请方法律事务工作,常年法律顾问因工作原因无法及时履行顾问职责时,应当委托其他符合前述顾问律师资格条件的律师代为履行顾问职责,委托次数不得高于当年总参与顾问次数的20%。
五、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1.解答聘请方的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
2.依据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为聘请方审查、修改法律文书和法律事务性文件;
3.为正面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或制止侵权行为,在新闻媒体发表律师声明;
4.协助聘请方开展行政执法评议及听证事务等工作;
5.帮助聘请方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6.协助聘请方搞好设计本单位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包括应聘请方负责人的邀请定期举办法律问题专题讲座;
7.处理聘请方单位的民事纠纷(包括采取发律师函、协商谈判或诉讼等方式);
8.代理聘请方参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代理调解或仲裁活动;
9.参加涉及聘请方的有法律意义的活动。
聘请方要求答复的法律咨询意见和审查修改意见等,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顾问律师在办理工作职责第7、8项业务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件之内不收费,超过两件的案件按不超过4000元(含一、二审)/件收取,群案按不超过5000元(含一、二审)/件收取。民事纠纷案件代理按四川省律师服务标准收取,应适当优惠。
六、比选报名登记的时间和地点
2019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在绵阳市涪城区南河26号A栋706办公室报名登记。
七、报名资料
意向申请人在报名登记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简介;
2.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报价(含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单价);
3.拟指派律师的情况简介、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及无犯罪证明;
4.意向申请人认为需要报送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鲜章并密封提交。
八、其他事项
1.聘请方每年末对顾问律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指标由聘请方和被聘方在签约时约定一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聘请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受聘方采取隐瞒、伪造手续等方式取得比选资格,或在服务期间受到处分不再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第二项“顾问律师资格条件”的,聘请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比选审查会的举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梓宇
联系电话:0816-226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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