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江岸继承官司律师哪里找,要求分割母亲遗产

时间:2023-01-02 17:38:14来源:法律常识

楚天都市报12月10日讯(记者余皓)老人去世后遗留下来的房子面临拆迁,其三个儿子却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是没有继承权的”,将所有拆迁利益据为己有。今悉,在本报公益律师的帮助下,法院于近日判决老人的女儿吴女士享有继承权,分得相应继承份额即165平方米的房产。

三兄弟侵占父母遗留的房产,公益律师助出嫁女争回165平方遗产

公益律师朱宏伟在本报“市民问法”热线中接受读者电话咨询。

今年5月初,家住武汉汉口的吴女士找到本报楚天公益律师团成员、武汉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朱宏伟律师,向其求助。据吴女士介绍,其父母李爹爹与孙婆婆育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作为女儿的她出嫁后一直从经济上帮助家里,包括当时老房子改建扩建时也出资出力了的。房屋由平房扩建成二层半楼房后,宅基地及建筑面积均登记在父亲李爹爹名下。后父母因病去世,遗留下来的房子面临拆迁。然而,三个兄弟却背着她与拆迁办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

吴女士称,她知道老屋被拆后,多次找三兄弟协商,但三兄弟均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是没有继承权的”,并拿出一份《遗嘱》,声称两老在世时就对老屋的分配进行了处分,财产分配中并不包含吴女士。吴女士连声喊冤,认为其作为女儿尽到了应尽的责任和赡养义务,两老生前不可能作出这样的遗嘱。

公益律师朱宏伟在了解案情后认为,我国《继承法》第9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也就意味着,不管儿子还是女儿,也不管女儿是否出嫁,都平等地享有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同时,法律规定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享有同一顺位的继承权。

朱律师接手此案之后,迅速将吴女士的三兄弟起诉至法院。在庭审中,三兄弟辩称,建房时原告没有参与,且父母留有遗嘱一份,诉争房屋与原告无关,其无权要求继承。朱律师向法庭提交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建房情况调查表等证据,可以清楚的证明诉争房屋属于父母遗留的财产。同时朱律师指出,被告提交的遗嘱系打印件,属于代书遗嘱,应当有继承人以外的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字,而被告提交的遗嘱缺乏这些依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应属无效。

近日,江岸区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公益律师朱宏伟的代理意见,认为该遗嘱不属于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本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时法院认为,两层半楼房属于遗产范围,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因此,吴女士四姐弟在遗产范围内继承的房屋面积应各占四分之一,遂按此比例,一审判决吴女士应分得还建住房建筑面积165平方米。

据介绍,武汉市司法局下属的武汉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于2013年8月。7年来,该工作站10余名公益律师为4000余名贫弱市民提供法律援助,涉及劳动争议、工伤赔偿、房产、继承、借贷纠纷、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及刑事辩护等,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作为工作站的负责人朱宏伟律师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三兄弟侵占父母遗留的房产,公益律师助出嫁女争回165平方遗产

公益律师朱宏伟(右一)为贫弱市民提供法律援助。

贫弱市民可拨打武汉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公益法律咨询热线:座机(027)65770835、手机13908642470,或前往武汉市民之家一楼1030室申请法律援助。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土地 房屋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公司 打官司 合同 刑事案件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甲方 找律师可靠吗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补助费 工资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期限 兵法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