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12:03:48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目前公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沈阳市目前公布的2022年拆迁计划地区包括:
一、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大潘街道大祝村、马贝村范围内1.0864公顷集体土地,作为铁西区2021年度第31批次用地。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此次征地补偿费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沈政发[2020]2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大潘街道大祝村、马贝村为I类区片,区片价格为4. 9万元/亩,实际综合补偿标准为农用地4.9万元/亩,建设用地4. 9万元/亩,未利用地4.9万元/亩。
二、于洪区人民政府发布了于洪区2020年度第14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沈于征启告字[2020]26号),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街道、村提报的土地和地上物数量统计确认表,于洪区人民政府制定于洪区2020年度第14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补偿标准根据《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及时完成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工作的函》(辽国土资函[20181]180号)及《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沈政发[2018138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补偿费拟按88.5万元/公顷,共有征收面积17.6316公顷。
三、沈北新区拟征收财落街道大辛一社区集体土地3.9893公顷、大辛三社区集体土地6.2081公顷,合计10.1974公顷,作为沈阳市2019年度第109批次实施方案用地,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补偿标准6万元/亩,共有征地面积10.1974公顷。
四、浑南区拟征收白塔街道毡匠堡村。浑南区人民政府发布了沈阳市浑南区2021年度第59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沈浑征启告字[2021]65号),白塔街道毡匠堡村提报的土地和地上物数量统计确认表,浑南区人民政府制定了沈阳市浑南区2021年度第59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区片价格为10万元/亩,实际综合补偿保准为10万元/亩。
五、浑南区拟征收桃仙街道姚沟村。浑南区人民政府发布沈阳市浑南区20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沈浑征启告字[2020]54号),桃仙报的土地和地上物数量统计确认表,浑南区人民政府制定了沈阳市浑南区2020年度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桃仙街道姚沟村区片为9万元/亩,实际补偿标准为9万元/亩,补偿总费用为748.17万元。
六、浑南区拟征收东湖街道古城子村和麦子屯村。浑南区人民政府发布了沈阳市浑南区2020年度第17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沈浑征启告字[2020]40号),根据东湖街道古城子村和麦子屯村提报的土地和地上物数量统计确认表,浑南区人民政府制定了沈阳市浑南区2020年度第17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标准为10万元/亩,征地面积10.5024公顷。
蓝秦律师提醒:
最近,沈阳市正式对外发布《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协议搬迁办法(征求意见稿)》,从该意见稿的内容可以看出,协议搬迁将会是未来沈阳市拆迁方式的主流模式。协议搬迁的实质是“实施房屋搬迁改造工作的改造模式”。协议搬迁又称为“协议拆迁”,其虽然赋予了被拆迁人更多的意思自治权利,但也存在更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被拆迁人在对待协议拆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对“逼签”、“诱签”的违法行为坚决说不。协议拆迁,本就应当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若被拆迁人与开发商、村委会等达不成一致意见,拆迁、改造就只能被迫延后,不能违背自己的意愿去签字。对于协议拆迁中存在的搬迁奖励的促签因素,被拆迁人应当仔细权衡利弊,避免因小失大而被迫接受不公平、不合理的补偿。
二、对于“先行搬迁拆除协议”、“限期腾房搬迁协议”要警惕和拒绝。这两类签订协议的策略无非是承诺被拆迁人先搬迁和腾退房屋后再获得相应的补偿。面对这样类似的情况,无非是有关部门要变相逃避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被拆迁人贸然签字的话,可能会得不到补偿。
三、无证自建房的建造者和使用者以及房屋的承租人两类主体要确保自己对房屋的占有和使用。在违建整治情况下,因为无证自建房很有可能会被责令限期拆除或者面积不予认定;公有房屋的产权人也很有可能借此要求解除承租关系。因此,上述两类的被拆迁人应当确保对房屋的合法占有和使用,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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