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15:44:00来源:法律常识
广西百色市作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一期试点城市,主动作为,集中发力,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屯一法律明白人”“一户一签约律师”“一楼(栋)一法治宣传员”的法律服务“四个一”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推动乡村治理。
持续实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程,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百色市不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及188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配齐办公设备、法律查询终端,打造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一村一法律顾问”已于2018年实现了全覆盖, 2020-2021年,百色市共有20个村获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
加快实施“一屯一法律明白人”工程,推进乡村治理整体化水平。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扩大乡村普法力量,由以往的“输出型”普法向今后的“自主型”普法转变,对百色市“大普法”格局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基层法治人才保障。目前,百色市21583名“法律明白人”已选派完成,下一步,百色市将加大对“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力度,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为“法律明白人”发挥作用提供平台、创造条件。
探索实施“一户一签约律师”工程,推进乡村治理精细化。为着力解决群众打官司难、找律师难、解决涉法纠纷难等问题,探索乡村治理百色特色的新理念,整合全市法律服务资源,启动推行“一户一签约律师”机制,实现“法治惠民”零距离。各签约律师根据群众需求,帮助解答法律咨询、代理民事诉讼、依法处理纠纷、解决涉法信访、提供法律援助等,将司法服务延伸至最基层、最前端。
探索实施易地搬迁安置点“一楼(栋)一法治宣传员”工程,创新易地搬迁安置点普法模式。实施易地搬迁安置点“一楼(栋)一法治宣传员”工程是百色市司法局针对易地搬迁移民多且容易出现普法盲区的情况作出的决定。弥补了因易地搬迁造成的城乡融合、民族融合的问题。在全市各县(市、区)易地安置点设立“一楼(栋)一法治宣传员”,引导其定期在本楼(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配合社区管理中心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社区治安管理等工作,成为本楼(栋)学法的带头人、普法的热心人、用法的指路人。
当前,法律服务“四个一”活动正在百色市各县(市、区)全面铺开,“四个一”将为全市乡村治理打下良好的基础,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农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