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20:29:48来源:法律常识
今年代理了几个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立案之后,法院那边迟迟没有反馈,前期执行效果并不理想。于是,我深入地研究了《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以及最高院关于执行的相关规定,梳理出了可以采取的执行措施,以便在实务中和执行法官沟通采用。
申请网络执行查控,是一个比较基础的执行手段。网络执行查控是什么呢?网络执行查控,也称人民法院执行查控,是基于法院执行工作的需要,以标准化的数据格式通过网络与各行业协执单位进行交互,实现网络查人找物、控制财产。此举大幅缩短办案周期,节省人力物力,提升执行工作效率。
人民法院应当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根据案件需要应当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调查的,同时采取其他调查方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一条)
实务中,有的法官会主动依职权采取网络执行查控,并卓有成效,但也有的法官需要申请人一再催促,迟迟不见动静。需要代理律师不断地书面申请和电话沟通,以及当面沟通,不得已时,还可以采用执行监督机制,及时地争取法官进行网络执行查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