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04:40:34来源:法律常识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许多村民对征地的亩数、补偿款的多少、发放的明细想了解,向村干部要求公开这些信息,但村干部由于种种原因就是不提供,让村民对村里的财务状况、征地拆迁情况一头雾水,担心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猫腻,村干部在暗箱操作,但是又苦于拿不到证据,许多村民想我咨询有办法拿到自己想要的村务信息吗?史律师结合自己多年办理征地拆迁案件的经验,给你做出分析和解答。答案是可以拿到。
一 什么是村务公开
村务公开是指村民委员会组织把处理本村涉及国家的、集体的和村民群众利益的事务的活动情况,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告知全体村民,并由村民参与管理、实施监督的一种民主行为。
二 村务公开内容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三如果村委会拒绝公开应该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四 举案说法
史西宁律师在代理浙江省温州市某区村民张先生征地拆迁案件中,经过史律师了解,该案一个重要的证据是征地拆迁补偿款发放明细,但村民张先生告诉史律师,他本人到村委会找村委会主任要过多次,但村主任就是不给。张先生看起来很难的事,史律师自有办法。
首先史律师指导张先生向村委会寄出村务公开申请书,经过两月村委会未做答复,这也是史律师预料之中的。其次史律师又指导张先生向镇政府寄出责令村委会村务公开申请,但镇政府也置若罔闻。对于镇政府的不作为,再次史律师帮助张先生将镇政府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判令镇政府限期责令村委会做出村务公开,在面临败诉和法院的的双重压力下,还未等开庭,村委会就提供了张先生需要的征地拆迁补偿款发放明细。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