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05:41:35来源:法律常识
当然,首先要说的是,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还是很完备,各地都有援助律师可以申请。但是,作为一名老律师,不得不说,援助律师对于当事人的帮助,很多时候都不如不请律师自己搞。援助律师不拿钱,不可能有很负责人的态度,而且,如果让对面的当事人发现你的是援助律师,那他们很容易就通过金钱手段把援助律师拉过来为己所用,那你就怎么也不可能打赢官司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劳动争议案件,虽然也有大额的,但是更多的还是小额的几千块几万块。这样的数额,其实本来就很难请到律师。两三千的案子谁愿意搞。虽然数额只有两三千,但是,律师需要做的工作并不比数额有两三万或者二三十万的工作量少。东奔西跑,查阅案卷,书写法律文书,哪一项都是耗时耗力的。你说这种情况,哪一方更委屈呢?律师要收多少钱,那也是有行业一般标准,个别律师也没办法左右。
当然,我个人还是很希望律师能够能少收一点钱,让基层的劳动者都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每个人都要生存,不可能人人都可以给陌生人无偿奉献,否则肯定别有所求。所以我一直觉得转变服务方式,寻找新的途径,降低律师的工作量,控制成本,那么才可以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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