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8 22:35:12来源:法律常识
麻阳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支伟(右)、驻所检察室负责人王华清正在与改造人员交流。
怀化新闻网讯(记者 韦平安 通讯员 魏自若 严贵林)这是一个开拓奋进、勇于创新的团队,常年坚守在刑事执行检察的岗位上,心系监所工作,情系在押人员,在这块重塑灵魂的土地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写就了一首首奋起超越、争先创优的美丽诗篇。这就是麻阳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
近年来,麻阳检察院围绕品质执检战略,改进监督方式手段,提高监督能力水平,全力打造规范性、智能型、监督性刑事执行检察,推动刑事执行监督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自2013 年以来,该院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已连续五年在全市业务考评中位列第一,并于2017 年12 月27 日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该院成为大湘西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
建立制度机制 打造规范型执检
走进麻阳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十八本检察工作资料整齐地摆放在桌子上。“检察日志、台账、表格,一日一填,在押人员是否变动、监管场所是否发现问题及纠正情况等,每一项工作都详细记录在检察日志中,切实做到了全面具体、规范准确。”据驻所检察官王华清介绍,检察日志已经成为他每天工作时刻不离的“伙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保证驻所检察工作有序开展,麻阳检察院高度重视驻所检察制度建设,通过科学规范的制度建设管人、管事、管案。近年来,该院先后制定完善了《驻所检察工作流程》《驻所检察考勤办法》等10 余项制度,确保驻所检察工作有规可依。同时,该院为驻所检察人员量身打造“责任清单”,即监督刑罚执行责任、人权保障责任和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责任,并将工作责任与绩效考评捆绑,切实激发驻所检察干警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
同时,将检务公开栏、检察官举报信箱设立在显眼位置,在每个监室张贴权利义务告知书;并安排足够的时间与在押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在押人员动态,受理在押人员控告举报申诉,为在押人员提供充分司法保障。三年来,就看守所监管活动存在的不足提出书面纠正33 份,就看守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检察建议5 份,均被监管单位采纳,保障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确保了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此外,麻阳检察院院还与监管单位建立工作联席机制,每周坚持参加看守所的狱情分析会,每月定期与县看守所、武警中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掌握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和矛盾。近年来,通过参加联席会、狱情分析会等途径发现监管问题共计20 余次,分别通过书面和口头形式予以纠正;对4 名身患重病的在押人员,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建议的方式,改变了强制措施,消除了事故隐患。
麻阳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支伟、驻所检察室负责人王华清正在办公室翻阅案卷。
加大科技投入 打造智能型执检
如果说制度建设是为驻所检察室铺设的助飞“跑道”,那么完善的信息化建设就是为驻所检察室腾飞而插上的科技“翅膀”。近年来,麻阳检察院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高起点、高标准建设驻所检察室多功能高清监控信息平台,建立了派驻检察室对“三大现场”实时监督的“监控网”,实现了对监管场所24 小时的全覆盖监测,消除监管盲区。通过监控系统,及时发现监内安全隐患10 余起。
“多年来,县看守所没有发生一起在押人员越狱脱逃、自杀、凶杀、传染病流行等重特大事故,派驻检察室的信息化支撑作用功不可没。”麻阳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翔说。
麻阳检察院依托信息平台,建立了与看守所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的信息网和法律文书网上制成、传输、审批的办公网。通过信息网辅之以智能分析和异常预警软件,收集分析监管执法数据,排除5 起超期羁押违法隐患。同时,办公网将驻所检察工作信息和办案信息全程录入执检子系统,实现了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驻所工作模式由办事为主向办案为主转变。2017 年以来,通过网上办案系统办理案件40 起,率先在全省开展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网上办公办案,得到了省院执检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为加大对高墙外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力度,麻阳检察院依托移动平台,建立“互联网+社区矫正监督”机制,通过在办公电脑安装社区矫正人员跟踪软件,直观了解全县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轨迹。三年来,就社区矫正中的不规范行为,及时提出纠正;对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提出收监检察建议4 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收监4 人,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维护了社区矫正秩序。
麻阳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支伟、驻所检察室负责人王华清向看守所工作人员了解在押人员改造情况。
突出司法办案 打造监督型执
检刑事执行监督效果怎么样,要靠案件来说话。麻阳检察院刑事执行监督突出办案这个重点,牢牢抓住司法办案这个“牛鼻子”,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提升了监督效果和监督水平,让监督不仅有“温度”,更有“硬度”和“广度”。
突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近年来,这项新业务变成了该院执检工作新亮点。该院制定了《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工作规范》,从案件受理、审查、立案、结案等各方面细化办案流程,规范执法行为。三年来,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2 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2 件,办案机关采纳38 件。案件办理数和检察建议采纳率均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该院办理的傅某某等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最高检评为2016 年度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
突出办理纠正违法案件。对混管混押、违法使用械具、刑期计算错误、侵犯律师会见权利等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监督。2016 年9 月,该院驻所干警接到湖南鹤洲律师事务所一律师申诉,反映其在会见委托人时,监管部门以该案系异地羁押的涉黑案件,需要办案部门批准为由拒绝会见。经麻阳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调查,涉黑案件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批准的案件范围,公安机关以涉黑涉恶为由要求监管部门拒绝律师会见,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遂向监管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在48 小时之内安排会见。监管部门接到通知书后,及时纠正,安排律师进行了会见。
突出办理渎职行为调查案件。近年来,通过对监区重点人员摸排谈话、日常专项检察、调查走访等手段,有效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一共对6 名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了违法行为调查。2015 年,该院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指定监视居住人员王某某脱逃,以此为线索,一举对怀化市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中心三名协警失职渎职行为展开调查。此案的办理在全县监管单位引起高度重视,相关监管部门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出台完善相关制度,及时整改,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
成绩属于过去,使命召唤未来。麻阳检察院将以“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为新起点,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始终牢牢把握法律监督这条主线,铸就一道高墙内的安全防线。
麻阳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支伟向看守所工作人员了解在押人员改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