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11:19:17来源:法律常识
【#顺丰寄丢11000元手机仅赔1000#】#微博民生# 据@新源视频 报道:近日,广东深圳的夏女士称自己3月份花费11000元买了一部全新未拆封的iPhone13 Pro Max 从深圳寄给江苏的家人。后面家人迟迟未收到货,向顺丰询问时被告知快件丢了,只能走理赔,根据保价赔偿1000元。夏女士表示,下单时未注意到保价金额,不接受此赔偿。对此,顺丰回应称事情还在核查处理中,责任人员还没核查到。目前能给到的赔付方案是可以赔偿2500元,夏女士仍表示不能接受。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寄件人填写快递运单前,应当提醒其阅读快递服务合同条款、遵守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的有关规定,告知相关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
寄件人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要求寄件人对贵重物品予以保价。
在视频中夏女士称告知了快递小哥是全新手机,说明了她事先声明过。
但是在选择保价的过程中,她并未注意到保价规则选择了2元保价服务。
随后,夏女士称在交涉过程中配送公司承认快递丢失。
对于丢失的物件相关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未保价可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之后夏女士称手机被激活怀疑是顺丰站点的人偷了手机
如果是这种情况,可依据的法律条款有
《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但这件事还并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所以要继续等待后续结果。
那么对于这样的事情,你们怎么看呢?
附上一些小知识!(快递丢了怎么办)
首先应向快递公司电话投诉,保存好通话录音。
如协商赔偿无效,可登录国家邮政局的网站进行申诉。
还可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上立案,进行线上诉讼维权。
此外,网购、寄件时应注意保留物品价值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