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8 23:37:11来源:法律常识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俞祥 明宝 记者 陈咏)又是一年小麦收割季,农村大大小小的乡村道路,又成了天然晒谷场。这种晾晒方式,占用路面资源,极易引发交通事故。27日,高邮警方通报一起相关事故。
24日上午8时许,现年59岁的高邮横泾镇人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甘垛镇周胡村乡村道路行驶时,车轮打滑摔倒在地。送医院检查,蒋某锁骨及5根肋骨骨折,需手术治疗。该起事故是村民郭某晒在道路上的小麦所致。
经警方调解,郭某已经主动送去手术费1.5万元,很是后悔,晒在道路上的小麦只值一千多元,真是因小失大。目前,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事故也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警方表示,在公路上从事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活动,致使过往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物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公路、影响公路畅通,违反者将被处罚。
作者:陈咏
来源: 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