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16:54:32来源:法律常识
因工作原因,同小城里的律师打过很多交道,总体感觉,律师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方面起了很重要的作用,说心里话,也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甚至是当了恶人的帮凶。下面,我讲几个例子,不针对个人,别对号入座。
例子一,数年前,受世风影响,在为别人办理一起三个孩子上户的时候,收了5000元钱,并且这5000元钱也是去请别人帮忙吃喝花了的,因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得罪了受托人的亲友,于是受托人及其亲友,便去咨询律师,律师建议受托人举报时金额提高到9000元,无中生有的9000元,呵呵。
例子二,律师双方作局,侵犯双方当事人利益。小城里面,从事律师行业的人不多,很多都互相认识,有时为了利益,就相互作局,双方当事人受损失,律师最后成赢家。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
例子三,律师靠案源吃饭,为了案源,给介绍人提成,这已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名气大的律师,基本不愁案源,这方面的开支要小些,但平时应酬往来,开支也应当不小,名气小的律师,为寻找案源,这方面的开支就大得多,一般能达到律师费的百分之八到百分之十左右,笔者在数年前,曾介绍一律师一笔业务,律师费收了5000元,当天该律师就给笔者报酬1000元。
还有很多,不一一列举,总之 律师这个行业,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也为法制监督作出了自已的贡献,但是也要在法律规范中进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