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18:49:39来源:法律常识
【案件背景及难点】
1、委托人所涉的黑平台遍及全国各地,且背后都有较强、较深的背景渊源。
平台依托“当地”各个部门,拥有所谓的批文、许可、备案等等,让人认为有强大背书。平台形式多种多样:黄金、白银、邮币卡、原油、收藏工艺品、茶叶等等等。地区所涉众多,各个省份都有,背后盘根错节。
2、介绍的委托人进入的会员单位经营不佳,已经破产。
平台通常不会直接对接当事人,都是通过各个会员公司拉拢会员进入各个平台,而有些会员单位是空壳公司,最后无法有能力赔偿。
3、喊单的老师(客户经理)无法确认真实身份,且已经失联。
这些所谓的“老师”都是QQ、微信头像中的一个符号,有帅哥、有美女,但是其真实身份无从得知,关键是一有问题就失联,平日一直追着你喊单跟单,刹那间就不见了。
4、所有的APP、电脑软件都已经无法打开,系统瘫痪。
公司一旦发现你可能要维权了,就把后台数据关闭,导致你通过手机、电脑无法登陆,以往的交易数据全部无法提取。
5、委托人除了资金流水,无法提供其他任何的证据材料。
当事人赚钱的时候一门心思的操作软件,什么证据都没有留下,也没有意识保留证据,没有想到日后的血本无归。即使后期有些录音,但是仍然没有用处,录音中连人的身份信息都没法核实。
【艰难的立案】
本案最艰难的就是立案,举步维艰。
因为能够阻止你维权的第一步,就是立案,案件法院不受理,等于说整个程序都无法开始,一切都白搭。
1、准备好所有诉讼材料后,律师当面向上海***法院窗口立案,窗口说目前涉及这个公司的案件高院在协调,法官在尽量协调沟通,先去登记下即可。
材料收进去,等等几个星期几个月都没有回应
2、通过网上立案递交相关材料,网上审核后迟迟不通过,也不通知寄发立案材料。
收到了短信通知,是材料不符合规定,无法立案,为什么呢?联系法官,也无法给出合理理由。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七天内不予立案的的是违法行为。律师将相关情况投诉至法院的院长办公室、监察室都没有任何效果。律师又写投诉信投诉至上一级法院,仍然没有实际效果。
3、律师决定进行检察院的民事监督程序。
要求检察院监督同级法院立案,最终案件得以立案,进入审判程序。
还特地去了检察院手写了一封感谢信呢!!!!!!!!!!!!!!!!!!!
【管辖权异议】
不要以为案件立进去了,对方就屈服了,可不是,对方硬气的很,说网上的合同约定的是仲裁,不是法院,所以法院没有管辖权。
被告拿出了厚厚的公证书,号称对于整个过程都进行了公证,证明合同约定的是仲裁。
什么鬼,我们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个网上合同。
翻开公证书一看,公证的也并非是原告本人的开户信息记录,而是他人的。平台却一再声称,所有的合同都是运用这个模板具体签署的
一番法庭辩论抗争
【相关部门的投诉】
当然也可以网上投诉
经常会以失败告终,要培养越挫越勇,绝不放弃的信心。
【庭审实录】——针尖对麦芒
终于开庭了,千呼万唤始出来,对面一看,坐着大成律所的高级合伙人,咱不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大成律所,牛逼轰轰,哄哄牛逼的,确实厉害厉害啊。我一个瘦弱的姑娘,对面的块头绝对是我的两个厚度
但不得不说,平台真是有厉害,能让高级合伙人亲自开庭,并且也递交足足可成字典的证据,但是我们也有了充分的准备,那就是专业,处理案件的专业,以及事先的巨大调查取证工作!!!!!!!!
经过了几次开庭,庭审后,法官听取多方意见,考虑各方的诉求和想法,经过多次调解,最终达成了一致,以调解的方式补偿客户实际损失的七成。
这里也是给大家普法:调解不言而喻,不要说对错了,钱拿回去就好了,而且也签订了保密协议。懂得懂得,大家都懂的,就是为了减少影响力,少出现负面信息,能处理掉就处理掉。当然,就本案而言,律师的工作和最后的成果也得到了体现。
至于调解的过程,确实十分艰辛,能够让对方好好坐下来和我们谈,那就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情,过往种种,历历在目,一次次的跑法院,一次次的跑各个部门,从门口门卫到拿号爷爷叔叔,到登记案件材料的窗口,一路“沟通”下来,真是不容易。最终,调解也还要各种权衡把握,也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妄自尊大”,错过最佳的机会。。。。。。。。
【退诉讼费】——一分一厘也是钱啊!!!
经过律师竭力为当事人争取每一份利益,最终8000多元的诉讼费也悉数退还,只承担了25元的诉讼费。。。。可以说,到此为止,律师的工作已经做到极致了~~~~~~
【心得】
一旦平台被正式立案,警方介入,其实本质上已经错过了挽回损失的重要时机,说明平台已经崩盘,资不抵债,即使各方介入,也只能确认违法犯罪行为,对于具体的亏损损失很难挽回。只有当其他投资者在网上呐喊、上门吵闹,及时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走在其他投资者前面,提早醒悟,单独谈判,个案处理,才有挽回损失的可能性。
委托人采纳了律师的建议,及时启动诉讼程序。
【备注】
以上为本律师亲办案例,但是有些细节因有保密协议,确实无法公开描述。且陈述是本律师结合几个案件编排形成,仅供各位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