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4 20:26:14来源:法律常识
叶菡律师
共计8次的庭前会议传票
本报记者 陈岚
武义县80后女律师叶菡,是浙江汉萨律师事务所主任。这些天,她正忙着为汕头一家“老朋友”公司搜集证据材料,准备去起诉侵害了他们权益的另一家公司。
与“老朋友”结识,缘于一场持续3年的并肩作战。
2015年开始,叶菡与团队律师合作,经历3次诉讼,为这个“老朋友”——金龙日化有限公司成功应对了一起跨国经济纠纷。也正是这份“战斗友情”,强化了“老朋友”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主动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而叶菡律师为金龙日化代理的这一起跨国纠纷,被收入上海2018年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
事情还要从2013年说起。金龙日化接到温州某公司的“滴露宝贝”代加工业务。经审查,委托方在英国注册了一家公司,中文商标已在申请注册中。企业负责人以为问题不大,接下业务进行了代加工,产品由委托方销往全国各地。
不想,2015年,瑞吉特·戈尔曼(海外)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利洁时家化(中国)有限公司,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起诉金龙日化商标侵权,要求其连带承担200万元的赔偿款。
在律师朋友的介绍下,金龙日化找到了在知识产权领域颇有研究的叶菡。
经过调查,叶菡发现涉案商标“滴露”“DETTOL”为英国利洁时集团所有。利洁时集团始建于1823年,是一家老牌全球500强企业。而瑞吉特·戈尔曼(海外)有限公司是利洁时集团的子公司。
2014年3月,该案第一被告张某在国内申请注册“滴露”“DETTOL”商标,并分别在温州和英国设立公司。正是在上述商标申请过程中,张某委托金龙日化加工生产侵权产品。
2015年12月,金龙日化因受托加工侵权产品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2016年1月,张某注销了温州公司。2017年7月,原告就张某、金龙日化等商标侵权行为,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叶菡深知,这场仗不好打。被告方已经被行政处罚,委托方温州公司已宣告破产,原告方不接受任何调解。终于,在繁杂的案卷中,叶菡找到了有利于金龙日化的证据,第一次审理,原告方撤诉。
半年后,原告方补充证据后再次提起诉讼。此案光是庭前会议就多达8次,质证意见就有6稿,进行了12次修改。叶菡与团队律师精心研讨,终于取得理想结果。后张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18年,法院终审判决金龙日化无主观恶意共谋,但未尽合理审查义务,仅承担1/10的赔偿责任即20万元的支付义务。
对这一判决结果,金龙日化非常满意,同时也让企业负责人深刻认识到了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叶菡告诉记者,我省有不少企业有大量的外来加工业务,她也希望通过媒体,提醒涉外贴牌加工企业应慎重防范商标侵权风险。在目前形势下,代加工实体企业应采取更严格的标准履行合理审查义务,否则就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