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交通肇事案件,镇平县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时间:2022-09-29 01:57:11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镇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加班加点,连续奋战,多措并举,通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抓获犯罪嫌疑人。

2018年10月5日上午9时许,黄某某(女 46岁 贾宋镇老君庙人)驾驶电动三轮车沿镇平县南蒋线由东向西行驶至贾宋镇李普吾村西时,与同向行驶的李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某受伤及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黄某某驾车逃逸。

接到报警后,镇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逃逸中队民警火速赶往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事故现场倒放一辆电动车,一个小女孩(6岁,李某某的孙女与李某某同行)在一旁哭泣,其受伤的李某某已被附近群众送往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后经抢救无效李某某于当日晚20时死亡)。小女孩哭泣的对说民警说:是被一辆红色三轮车碰倒的,三轮车后面坐了两个人。后经民警现场勘察,初步认定三轮车承担主要以上责任,但驾驶三轮车的黄某某已当场逃逸,不知去向。

镇平交警:肇事侥幸逃逸 终究难逃法网

事故发生以后,驾驶三轮车的黄某某并未停车查看,积极救助受伤者,而是选择驾车逃逸,致他人生命于不顾,其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恶劣。对此镇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成立由副大队长李永照为主的工作专班,快速侦破,将逃逸者绳之以法。

由于事故现场没有监控,办案民警根据小女孩的描述,沿路查看监控,并未发现有后面乘坐两人的三轮车在此时段经过。调查未果后,办案民警迅速调整办案思路,兵分两路,一路民警以事故发生地为中心,沿路走访附近群众,搜集线索;另一路民警扩大范围调取查看监控录像及时间段,反复细致查看。在海量的监控视频中,办案民警发现有一辆红色三轮,后面乘坐一人,另放置一个一米左右的绿色垃圾桶,该三轮在行驶中有意躲避监控,在事故发生后的时间,这辆三轮驶入监控盲区,等待时间差后,又出现在监控中。经过办案民警反复比对,锁定该三轮驾驶员有重大嫌疑。

镇平交警:肇事侥幸逃逸 终究难逃法网

得此线索后,办案民警迅速开展排查抓捕,10月12日下午,办案民警在黄某某家中将其当场抓获,并将黄某某驾驶的红色三轮车一并查获,经现场比对,最终确定黄某某驾驶的三轮车与事故现场碰撞的电动车碰撞痕迹完全吻合。

黄某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黄某某已被镇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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