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04:13:43来源:法律常识
约十个月前,停放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的一架顶级公务机——湾流G550飞机被“天降异物”砸中右机翼。
民航四川安全监督管理局航空安全委员会近日公布的调查报告显示,砸中飞机的异物来自机场外成都轨道交通 19 号线二期工程土建 3 工区,系工地门式起重机爆炸,导致碎裂件飞入场内,砸中飞机机翼。
调查报告透露,该机所有权人目前仍在等待相关单位的赔付。理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相关单位”有哪些,调查报告则未提及。多位律师告诉澎湃新闻,事故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有过错方都要承担应有责任。
修复费预估1.8亿元,为何这么贵?
调查报告披露,砸中飞机的异物为圆弧状金属块,其自上而下砸中飞机右机翼上表面,造成右大翼贯穿性损伤。大翼上表面为 88cm*60cm敞开式损伤,下表面为 60cm*45cm贯穿式损伤,内部横梁、桁条不同程度断裂、燃油回油管断裂。
湾流G550公务机是国际顶级远程喷气式公务机代表机型之一,由美国湾流宇航公司推出,其航程能从纽约直达东京。因其性能优良,众多富豪首选其为私人飞机。调查报告提到,经向湾流公司咨询,受损飞机的修复费用预估为2880万美元,即超1.8亿元人民币,超过新机价格(4500万美元)的60%。2月13日,网友在成都双流机场内拍摄到的B-82575湾流飞机,机身识别标识已被遮挡 图片来源:卡脑壳的AK320
2月13日,网友在成都双流机场内拍摄到的B-82575湾流飞机,机身识别标识已被遮挡 图片来源:卡脑壳的AK320
对此,不少网友感到错愕,只是砸到了机翼,修复价格为何如此之高。航空领域博主@资深机长陈建国告诉澎湃新闻,“超1.8亿元”的价格不是由第三方发布的,而是飞机生厂商“湾流公司”自己算出来的,是否合理还不得而知。“此外,维修费用高,主要是和受损的机翼有关,有可能伤到了机翼的承力部件,需要更换。”陈建国称,这需要专家核算。
微博实名认证为“知名航空博主、深圳市空中的士通用航空有限公司CEO”的网友“空中的士马宏”2月23日对此评论称,从飞机受损图片来看,属于贯穿伤,机翼内部横梁、桁条不同程度断裂,燃油回油管断裂,机翼内部结构和油箱损伤比较严重,无法修复。
该网友分析,湾流G550公务机机翼是一块整体,与机身呈十字交叉,“如果想更换飞机机翼,就必须先给飞机放油,接下来把飞机内饰拆得一干二净;然后撬开地板,把地板下密密麻麻的电缆、管线等一一拆除”,最后使机身和机翼分离。
“把受损的机翼拆下来只是完成了第一步,接下来还需要把机身和内饰运往美国的湾流公司车间进行修复。”“空中的士马宏”称,这架飞机已经不是简单的维修,而是几乎相当于重新生产一架,甚至更加费劲。飞机完成维修之后,内饰安装、测试飞行、恢复适航认证乃至飞回国内、调机等又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以上还只是考虑飞机维修本身的费用支出,还没算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监造、审计、律师费用,租用场地费用,等等。”“空中的士马宏”称,飞机维修完成后,其估值也会严重贬值。
飞机受损,各方如何承担责任?
民航四川安全监督管理局航空安全委员会公布的调查报告透露,受损飞机所有权人为国际机械设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事发时为北京汉宇航空有限公司托管,停放在双流机场508机位。砸坏飞机的“天外异物”则来自成都轨道交通 19 号线二期工程土建 3 工区,系起重机爆炸所致。目前,该机所有权人仍在等待相关单位的赔付。理应承担责任的“相关单位”有哪些,调查报告则未提及。
律师丁金坤认为,这是一起侵权事件,由侵权者承担赔偿责任。“首先,肇事的施工单位是直接侵权人;其次,地铁、机场管理部门也有责任。”丁金坤称,地铁工程发包方,施工单位承包方,都有安全生产义务;此外,起重机与飞机未能保持安全距离,与事故有因果关系,“飞机停放区域附近若有施工,机场管理部门事先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远离或者装防护栏”。
对此,律师周铭也认为,飞机与机场间的法律关系,一般是有偿租赁泊机位的法律关系,机场应保障停靠飞机的安保。“如系第三方造成损害的,要看他们之间协议如何拟定,一般是由机场先垫付,再由机场向第三方追责。也可由飞机所有权人或法律规定使用权人直接向责任人索赔。”周铭告诉澎湃新闻。
此外,丁金坤提及,如果起重机爆炸的原因,不是施工方所能控制的,而是产品质量问题,则该厂家与销售者也要承担产品侵权责任。“总之,事故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有过错方都要承担应有责任。”丁金坤说。
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张笛律师认为,本次损害事故发生于《民法典》施行前,调查结论近期才作出,且飞机至今仍未修复,应视为法律事实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如赔偿无法协商诉至法院,应适用我国《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故飞机的损害赔偿不能要求门式起重机操作人员直接向飞机的所有权人赔偿,而是应由其所属单位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因此,门式起重机发生爆炸的原因如果是起重机质量存在缺陷所致,则起重机的生产商、销售商负有赔偿责任。
对于机场是否承担责任,张笛认为,如事故发生前双流机场安排飞机停放在安全位置,则双流机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位置是否安全,则应该由相关部门来认定。”张笛说。
2月24日下午,澎湃新闻就此联系成都双流机场相关部门采访相关事宜处理进展及赔偿责任如何划分,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暂不清楚”;对于停放在机场内的飞机受损,机场该承担何种责任,该工作人员称要“具体分析”。
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宋慧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资料图 图片编辑:项建英
来源:作者: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