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纠纷不找律师可以不找律师吗,医美整形低龄化

时间:2023-01-05 17:38:10来源:法律常识

原标题:有“饭圈女孩”为了追星,对照明星的脸多次整形;也有未成年人陷入“颜值即正义”误区,为变成“网红”的模样而整容 法律能对未成年人盲目整容喊停吗

阅读提示

“整容要趁早”“当不了学霸,那就当校花”……一些医美机构制造“容貌焦虑”,医美低龄化愈演愈烈。有不良商家打着“平价医美”的幌子,以低价营销方式吸引经济能力有限的年轻人或未成年人“入场”,甚至诱导求美者贷款整形。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未成年人整容进行禁止性规定。专家认为,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有必要对此作出规制。

8月2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征求《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意见稿提出,将重点打击制造“容貌焦虑”等乱象,旨在依法整治各类医疗美容广告乱象。

“整得美才能有人喜欢,学得好不如嫁得好”“整容要趁早”“当不了学霸,那就当校花”……一些医美机构揽客时,制造“容貌焦虑”,向年轻人甚至是未成年人输出单一审美观以及不健康的价值观。有“饭圈女孩”为了追星,对照明星的脸进行多次整形;也有未成年人整容,只为变成社交平台中的“网红”模样,陷入“颜值即正义”的认知误区。

近日,15岁的网红女孩小娜在一档综艺节目上自曝,“已经整容数百次,全身都做过手术,包括8次眼睛、6次鼻子,花费400万元”。如今的她成了“真人芭比”,引发网友对未成年人整容的讨论:整容、医美消费低龄化的趋势下,未成年人盲目整容,法律能喊停吗?

00后的医美消费势头比90后更强

尽管像小娜这样整容成瘾的仍属个例,但有不少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00后已经尝试过整形美容项目。某互联网医美平台2019年发布的《中国医美行业白皮书》显示,中国医美消费者中,18岁~19岁的青少年占比达15.48%,00后的医美消费势头比90后更强。

打开社交平台,各类整形医美营销笔记、宣传广告随处可见,“我是怎么说服爸妈去做整容的”“学生党也适合的微整形”……其中不乏低龄求美者现身讨论。

在一些医美APP上,“双眼皮节”“瘦瘦节”等花式营销活动层出不穷。在一则医美平台的视频广告里,单眼皮的女儿想要去做双眼皮,和父亲产生了分歧,最后父亲以一个“行”字回应,女儿获得同意后十分开心。有网友认为,这是变相鼓励学生群体要求父母掏腰包支持整容。

抓住8月下旬暑期的尾巴,整形美容机构迎来手术类项目消费的高峰期。记者从北京多家医美机构了解到,暑期消费者不少是今年结束高考的00后,工作人员称,割双眼皮、打玻尿酸是热门项目,“假期适合进行术后恢复,用崭新面貌迎接大学生活。”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向机构咨询未成年人能否做整形手术时,多家机构向记者明确,不接待未成年人,若有手术需要,需监护人到场并签署同意书才会进行。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辽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教师王家娟注意到,有很多学生去割双眼皮、文眉、漂唇、扎耳洞。她认为,未成年人针对兔唇等一些生理缺陷进行的医疗性整容,有必要也应当允许。但如果只是为了追星、变得好看而去盲目整容,并不可取。

“平价医美”诱未成年人“入场”

近年来,在医美市场扩大的同时,纠纷与投诉也在增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官网投诉数据显示,2015年到2020年,全国消协组织收到的医美行业投诉从483件增长到7233件,5年间投诉量增长近14倍。其中,虚假宣传、非法行医是涉诉医美机构的两大突出问题。

记者注意到,在众多医美机构的营销策略中,很少提及各类手术的风险。其中,有不良商家打着“平价医美”的幌子,以低价营销方式吸引经济能力有限的年轻人或未成年人“入场”,甚至诱导求美者贷款整形。

此外,容貌焦虑也在影响着低龄消费者。2019年初,19岁的贵州少女小夏在一家整形外科医院接受隆鼻手术时意外身亡。其母亲接受采访时表示,小夏即将找工作,“在步入社会时,想让自己变得更完美一些”;经历数百次整容的网红小娜坦言,小时候自己不好看,同学喊她“黑妹、龅牙妹、眯眯眼、塌鼻子”,这些外号坚定了她整容的决心。

广州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子殷对《工人日报》记者表示,未成年人辨别力和判断力不成熟,畸形的审美观导致不少未成年人一味追求单一审美,比如“双眼皮”“高鼻梁”“尖下巴”“肤白”“瘦”等。此外,各种社交平台信息良莠不齐,如果未成年人缺乏家长或者监护人的正确引导,就容易盲目跟风整容。

法律有必要进行规制或禁止

记者发现,目前,对于未成年人整容,2002年施行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没有禁止性规定。在地方性法规中,仅有2014年施行的《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中的第44条明确指出:不提倡未成年人实施医疗美容项目;未成年人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医疗美容的,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

就未成年人整容这一现象,王家娟建议对整容情形作出明确规定,除了因为先天性缺陷等原因进行的医疗性整容以外,严禁对未成年人进行美容整形。

“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未成年人整容进行禁止性规定,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对此进行一定的规制或者禁止。”郑子殷说。

郑子殷进一步表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条规定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第6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因此,医疗机构能否为未成年人整容也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郑子殷说,“比如,在立法上可以禁止医疗机构为未成年人进行只是为了提高‘颜值’而做的非必要整容,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对于监护人的责任问题,郑子殷表示,未成年人生理发育还不成熟,盲目进行整容手术对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有极大的风险,监护人应当充分了解其中的安全风险,尽到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郑子殷还提示,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美容医疗机构要严格依法发布医疗广告,风险告知应当尽可能详细。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相当多的整容广告里包含低俗价值观,不仅会影响未成年人的价值观,还可能引导其付诸实践,相关部门需要在监管上形成合力。

记者 于灵歌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土地 房屋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打官司 债权人 公司 合同 刑事案件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找律师可靠吗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补助费 工资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拆迁人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期限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兵法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