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18:18:15来源:法律常识
俗话说: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相信大家都明白酒驾的危害。
但是,总有人心存侥幸,
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当儿戏!
高速发生事故不敢报警?
5月27日凌晨1时许,烟台高速交警海阳大队民警驾车巡逻至威青高速138km青岛方向时,发现一辆鲁Q牌照的皮卡车掉在应急车道外的排水沟里。
民警立即停车上前询问,驾驶员尹某称自己困意来袭,不小心发生单方事故。然而,在交谈过程中,民警察觉到驾驶员尹某身上有很浓的酒味,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50mg/100ml,属酒后驾驶。
随后,驾驶员尹某承认自己喝了酒,发生事故后由于害怕也没敢报警,没想到还是被正在巡逻的民警查处。
遇事再急,也不能酒驾!
6月2日,烟台高速交警栖霞大队民警在栖霞北收费站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时,一辆白色小轿车引起民警注意,该驾驶员有酒驾嫌疑,民警让其下车配合检查,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驾驶员石某称,自己在家中喝了几瓶啤酒,谁知侄子发烧难受,石某觉得自己头脑十分清醒,便怀着侥幸心理开车上了高速,想去看望侄子。没想到刚走到高速路口,就被执勤民警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驾害人害己,切莫心存侥幸!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遵规守法,平安出行!
查酒驾持续进行中
转扩提醒身边人,
拒绝酒驾,平安回家!
转自 | 烟台高速交警
来源: 烟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