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7 03:51:58来源:法律常识
诚然生存为第一要务,我们律师首先是需要解决生存的问题。律师没有国家俸禄,只有自己不断开拓案源,才会能够挣到钱,才能养家糊口,才能够偿还房贷、车贷。广大律师的生存确实不容易,特别是年轻律师的生存状态更是不容易的。也许是年轻律师生不逢时,刚从事律师工作就赶上疫情了,对律师业务的影响非常大,每年挣的钱,可能连费用都不够!律师人数并且也逐年增加更加增加了律师行业的竞争。这些均是对年轻律师的不利因素。
我觉得年轻律师不能被眼前的困难所吓倒,应当冷静地分析、观测事务,要从长远的角度、全局的角度来分析事务。有的年轻律师是一看到困难,就被困难所吓倒了就要退出律师队伍。我觉得他们做得非常好!因为从事律师工作需要具有坚韧不拔的精神才可以,那种性格软弱的人就根本不适合做律师,不适合做律师的人早些退出律师队伍对他自己是一种解脱,对于律师队伍也是一个净化的过程。
律师的学习始终伴随律师的终生,特别是法律知识的学习尤为如此。没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肯定是要被法律服务市场所淘汰的。
在生存与学习发生矛盾的情况下,首先要解决生存问题,其次是学习的问题,只有在生存得到初步满足的前提下,才可以静下心来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
社会上有一个说法“某人精通法律”。我认为这样的说法是根本不成立的!在世界上不会存在任何一个这样的人。如果说那个人对于法律的精通,只能说他是针对于那个具体领域的法律才可能。因为法律领域太广泛了,太深奥了!就像大海一样的宽广,就像大海一样的不可测底!一个人的时间有限、精力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 ,也不可能样样精通。能够在某领域比较熟悉,就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一件事了。
我的业务领域主要是在民事领域的一部分而已,稍微懂一点。我也心比天高 ,也想囊括天下、拓八荒之心。可是能力有限呀,那是不可能的事。
人们从事律师职业以后,应当在五年至八年之间会选择出自己的相对专业领域了。
律师的日常学习法律知识是在本人专业领域内有目的地学习。为自己的专业领域内的法律事务服务的。
律师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的时候,各方面的法律知识均粗粗学习过。律师日常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会接触到非自己专业领域的法律事务。律师如果感觉到能够应付得了,也可以接受这样的案件,这就需要针对性地学习一番,办理好此项法律实务。比方讲这就是一件刑事辩护业务的诈骗罪,那么你就可以将诈骗罪相关的法律进行更深的加工。律师的专业性也是相对的,律师日常也需要不断拓展自己的业务领域,将自己的业务能力不断拓宽、提升,逐步达到基本全才的水平。
最大的忌讳就是律师日常不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到最后律师就会变成了“废柴”,就会被法律服务市场所淘汰。
另一个忌讳是学习的无目的性,东一锤头,西一棒,没有重点,白白浪费了时间、金钱与精力。
再一方面是学艺不精。不能学精的与不学习的没有本质的区别,学艺不精的是说错话,不学习的是不说话,效果均是相同的无效。
最后一点的忌讳是不能做“屠龙妙技”的学习。
有的律师看到别人从事某类业务真能挣钱!自己也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他可是下了大功夫,花了大价钱,耗费了太多的精力!转身发现“龙”没有了!
别人能够发大财的法律业务,你不一定能做的了。别人可以拓展出这样的业务,可是你就不行。有很多事是不能拿到台面上说的事,他人能够告诉你吗?
律师学习法律知识一定要根据自己能够开拓到的业务范围去学习。千万不能听他人去忽悠。他们为何有好事告诉你?他们怎么会那样好心?他们告诉你肯定是具有利益诉求的。让你参加他们的培训班,让你交一笔巨额的学费。你所听到的课程所谓的高大上,让你热血沸腾,你可能信以为真,可是到实践中一检验,根本就不好用。为何?真材实料的东西他们不可能告诉你。他们只告诉你一点皮毛知识,他们再告诉你的东西那只不过是经过艺术加工的电视剧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