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7 09:02:36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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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孩子归属,这是一个非常常见的问题,有的案件中夫妻都希望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而有的案件中,仅有一方想要,或者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无论如何,对夫妻而言,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确定,是没法离婚的。
如果一方想要孩子,该如何争取呢?
1. 劝说对方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间能达成协议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明确,那最好不过。只要说服对方放弃抚养孩子,那么在同等条件下,或者即使自己的抚养条件比不过对方,孩子也会判归自己。
2. 提供自己抚养孩子更好的证据
法律认定孩子的归属是以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依据的。《民法典》第1084条就规定,离婚后,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2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所谓更有利于未成年人子女,主要是指在心理辅导上、在经济上、在居住环境上、在教育水平上、在安全上等多方面。
3. 提供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
有一个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成功点,那就是尽可能的说明对方的不合适、不恰当。例如对不满2周岁的子女,原则上跟母亲。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也会予支持: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当然,在证据具体收集,诉讼流程的完善等方面,完全可以让婚姻律师介入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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