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9 15:57:42来源:法律常识
什么条件下可提出上诉?
第一,您必须得有资格。也就是说您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才能提出上诉。第二,只有针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才能上诉,对法院作出的决定不能提起上诉。其中可以上诉的裁定共有三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以及管辖异议的裁定。第三,提出上诉必须是在法律规定期间内。
须注意:适用特别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等案件系一审终审制,当事人不得提出上诉。
上诉的期限是什么?
民事和行政判决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民事和行政裁定是在裁定书送达后十日内。刑事判决是在判决送达后十日内;刑事裁定是在裁定书送达后五日内。期限都从文书送达后的第二日计算。双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可能不一致,其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起算。如果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恰好是法定节假日,则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日。
您应如何书写上诉状?
您要提出上诉,就必须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可以自己书写,也可以请律师代写。上诉状应当载明上诉人、被上诉人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您应如何递交上诉状?
上诉状应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自然人上诉的,本人在上诉状上亲笔签名或盖章;法人或其他组织上诉的,需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人代为递交上诉状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对本院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可向承办法官直接递交上诉状,也可向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递交,也可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
上诉办理流程:
您提交上诉状;
窗口人员核实在上诉期限内的,出具《缴费通知书》;
窗口人员无法核实是否在上诉限内的,将上诉状转交业务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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