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09:44:36来源:法律常识
9月9日,涉及洛南县某某有限公司的两起合同纠纷在洛南法院聘任制诉前调解员杨灵芝的耐心调解下,得以顺利和解,受到双方当事人的高度称赞。
西安市鑫龙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洛南县某某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日签订《洛南布洛克咖啡厅装饰安装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合同》,合同签订后,西安市鑫龙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依约进行设计并交付,但洛南县某某有限公司并未依照合同约定给付设计款289440元。西安新长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洛南县某某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签订《洛南布洛克咖啡厅装饰安装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该公司进行了施工,竣工经验收后,洛南县某某有限公司给付了部分工程款,但剩余1891693.79元工程款未付。
立案大厅的工作人员在审查诉状时,考虑到两起案件的被告均为洛南县某某有限公司,从为双方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考虑,遂建议诉前调解工作室对该两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诉前调解工作室特聘调解员杨灵芝担任两起案件的调解人。杨灵芝接到案卷材料后,立即仔细审查案情,从中寻找案件诉前调解处理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并到庭后,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给双方当事人讲事实、摆道理、读法律条款,从清早至到下午3点,中途顾不上吃午饭和休息,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两起经济纠纷在诉前得到和平解决。杨灵芝的敬业精神深深打动了两起案件的当事人,两案代理人刘顗专题发微信为杨灵芝点赞。
作者:贾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