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1 02:03:57来源:法律常识
小王刚办了70 岁生日喜宴,正沉浸在喜悦之中,邻居小张忽然找到小王,希望为家事出面调解,经了解得知,小张的母亲意外去世,几个子女因为遗产的事,闹得不可开交。
小王忽然意识到,提前立好遗嘱确有必要。小王的丈夫去世多年,有一儿三女,有房屋两套、银行存款及公司股权。因此,小王去咨询律师,希望将所有财产留给儿子,但又不知遗嘱由谁保管合适。
小王将遗嘱交给谁保管,才能防范风险?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生前立遗嘱,避免去世后子女为财产争执不休。通常情况下,遗嘱由立遗嘱人自行保管或委托他人保管,极易引发安全问题,给立遗嘱人带来许多不便。
遗嘱事关被继承人遗产的分配、继承人的权利,因此应当妥善保管。我国法律对遗嘱的保管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但是,遗嘱的保管人若没有威望或者不公正,可能引起纷争。
本案中,小王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明确将自己名下财产留给儿子,这种想法是可行的。但是,小王的担心也不无道理,如果遗嘱保管不善或毁损,那么订立遗嘱的行为将失去意义。从防范风险角度来看,小王可委托相关机构代为保管,以预防保管环节的法律风险。
遗嘱的保管问题,是每位订立遗嘱人面临的现实问题。如何保管遗嘱呢?
建议如下:
(1)立遗嘱人可以自行保管遗嘱,也可以委托他人保管遗嘱。如果办理公证遗嘱,公证处会备存一份遗嘱。
(2)立遗嘱人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保管遗嘱。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可为委托人提供无忧化的遗嘱保管服务,以保证遗嘱的安全性。
(3)立遗嘱人可以委托社会上的公益服务机构保管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