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9 22:57:05来源:法律常识
编辑:云云
来源:律众云
早上上班的路上看到一个话题:老婆把彩礼当做自己的私房钱该怎么办?
后来在某平台看到了整个问题的描述:
婚前老婆有自己积蓄6万,结婚我给了6万彩礼,还有三金大概1.5万,结婚时她父母给改口费2万,压箱1万,全部加起来大概十六七万。但是这些钱,她认为都是她自己的,不作为家庭共同财产。
在我俩认识前,我自己首付分期买了一套房,目前还欠开发商十几万首付款,月供4000多,交房后装修大概需要10万,这么多用钱的地方,她都不愿意出钱。按她的话说,是因为房子没有她名字。所以她说如果我们一起买第2套房,她才愿意拿钱。
现在,我们俩结婚还不到5天,已经在闹矛盾了,因为我爸妈的2万改口费以及给她接亲时上下车的钱被我要走了。
不少网友表示,这是人家的婚前财产,凭什么给你?
未知全貌,不予评论,但是似乎大家对婚前财产更加重视了,那么今天我们就婚前财产进行讨论。
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缔结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取消了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规定。
上述问题中,“婚前老婆有自己积蓄6万,结婚我给了6万彩礼,还有三金大概1.5万,结婚时她父母给改口费2万,压箱1万,全部加起来大概十六七万。但是这些钱,她认为都是她自己的,不作为家庭共同财产。”这些是女生的婚前财产,是没错的。
婚前积蓄是自己的婚前财产,毫无疑问,毋庸置疑;
结婚给的彩礼,在我们之前的文章和直播中都有讲述过,也属于女方及父母的财产,是婚前财产;
结婚改口费是传统的结婚习俗,代表着长辈对新人的祝福,属于个人财产;
女方的结婚压箱钱,一般应认定为女方亲属对其的赠与,如果赠与发生于结婚登记前,该压箱钱应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如果赠与发生于结婚登记后,且赠与人在赠与压箱钱时,明确指定赠与给女方个人的,应认定为女方婚内取得的,专属赠与给自己的财物。属于女方婚内取得的个人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对于这个婚前财产,有非常多的分类,也有详细的解释。
婚前的存款=婚前财产;全款买的房、车=婚前财产;婚前父母赠与的物品=婚前财产……
那如果我婚前买的房子出租了,婚后还在出租,租金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产生的租金依然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案例】(来源湖南日报)
2007年,罗某和蒋某香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子。2012年,罗某在外务工时受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获得各种赔偿款共32万元,由蒋某香保管。最初几年,蒋某香照顾罗某生活,并支付部分生活开支。后蒋某香回娘家居住,不再对罗某尽扶养义务,并提出离婚。蒋某香没有依约返还罗某的残疾赔偿款,致使双方协议离婚未果。一年前,罗某将蒋某香诉至新宁县人民法院。今年10月19日,法院调解此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罗某与被告蒋某香离婚;婚生小孩由罗某抚养,蒋某香承担相应抚养费;蒋某香应向罗某返还伤残赔偿款并支付小孩抚养费合计18万元。
对于以前的人来说,什么婚前财产不婚前财产的,我们结婚在一起过日子,你的我的都是我们的。
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婚前财产、共同财产的区分以及重要性。我国在法律上也不断完善,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两个人能走进婚姻的殿堂,自然是想不离不弃,白首偕老,但是婚姻的复杂性就在于它的未知和善变。在这份未知面前,大家都希望保护好自己的财产金钱,避免“人财两空”。
法律是对每个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安全感”,正确认识法律,学习法律知识,是对自己和对方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