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2 18:48:39来源:法律常识
炎炎夏日期间,笔者用业余时间先后阅读了法天使出品的《合同审查指南》四部曲——即《三观四步法》《公司卷》《常用合同卷》和《劳动用工卷》,以及百宸律师出品的《风险投资合同起草审查指南》。
业内都说,律师要培养商业思维。那么,什么是商业思维?律师的商业思维对自己、对客户有什么作用?律师的商业思维和法律技能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
面对上述问题,答案莫衷一是。
在笔者看来,相比诉讼与仲裁业务,常年法律顾问与合同业务更需商业思维。合同条款,是双方实力和智慧博弈的结果。从事合同业务,律师能有机会协助企业法律风控、甚至完善交易结构,从而体现律师在商事交易,而不仅是争议解决方面的价值。
可是,为何合同业务、常年法律顾问业务的收费普遍不高呢?
按照法天使的观点,律师起草审查合同的功力,分为四个层次:法律文秘(40分)、专业律师(60分)、业内专家(80分)、制度设计(90分)。
“法律文秘”阶段尚不及格,“专业律师”阶段勉强及格,“业内专家”需要多年专业化积累。
“制度设计”则是该领域内的顶尖专家,为该领域内亟待解决的问题和社会需求,提出创新性的解决方案。这些方案往往有一定争议,但已经朝解决客户痛点、推动行业进步方向往前推进了一步。同时,律师要通过仲裁诉讼验证自己的方案,证明能得到司法的支持,并通过自己的行业影响力推广该解决方案。
分析到这个层面,那么一般合同业务、常法业务收费不高的答案可谓呼之欲出了:相关法律服务的价值不高。
即,如果律师提供的合同服务,仅仅是依据客户已与对手方谈好的交易思路写合同,那客户这时候所需要的律师服务,可能由一位不及格的“法律文秘”提供即可;如果此时律师还能提供一些有效的风控手段,那他也仅是一位刚及格的“专业律师”。
提供“合格”水平的法律服务,确实难以议得高价。
那么,怎么提高价值?
在笔者看来,只有提供更强有力的交易风控手段,甚至撮合原本难以达成的交易,这样的法律服务才能获得高价。这其中的典型翘楚,莫过于一手设计VIE架构的刘钢律师。
用刘钢律师的话来说:“VIE架构,是通过中国法律项下的合同安排,使境外投资公司在没有直接股权关系的情况下控制国内公司的运营,由此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将国内公司的财务数据并入境外投资公司的财务报表。”
VIE架构的商业价值有多大?从我们手机里那些常用的、数亿用户在使用的APP就可见一斑——这些APP多数是在VIE架构控制之下。
设计VIE架构,需要深刻理解多种法律概念,并据此草拟种种协议,如独家服务协议、股权质押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独家购股权协议……
好了,绝大部分同仁或许都无法取得刘钢律师般的成就。那么,我们该向哪个方向走,才可能实现合同业务、常年法律顾问业务的更大商业价值与律师费收益呢?
答案只能是——学习学习,再学习。
首先,合同起草审查方面的优质书籍,是当仁不让的首选学习资料。
如果纯靠实操、摸索去积累合同业务经验,不仅进步速度慢,还可能顾此失彼,难以系统全面提升合同功力。
法天使的系列书籍,不是泛泛而谈条款改动技巧,或者语言表述技术,而是结合物权法、合同法、侵权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具体规定,深度分析怎样的条款约定才能维护交易安全,或者在司法纠纷(如有)中处于相对有利地位。比方说,设置房屋抵押登记条款以限制名义产权人转移房产、设置股权质押条款以限制代持股东转让股权、为避免赋予甲方合同任意解除权而删除委托合同的表述、为规避不必要的雇主责任风险尽量表述为承揽合同……
百宸律师出品的《风险投资合同起草审查指南》,则是聚焦特定合同,即风险投资场景中常见的Term Sheet、增资协议、股东协议等,不仅传授应如何把合同法、公司法运用到风投合同中,还预判股东之间、投资人和创始人之间可能的种种博弈,甚至分析如何利用合同条款放大博弈能量,直观展示了什么叫“律师的商业思维”。
其次,特定部门法领域的优质书籍,应是我们精进特定领域合同业务的利器。
要草拟出适用的劳动用工协议,必须熟稔劳动法领域的诸多道道,如调岗调薪、雇主责任、三期女工、加班工资……以及相关司法判例。不掌握这些知识点、风险点、实操注意事项,那草拟出来的协议恐怕很难维护好客户的合法权益。
如何尽快掌握这些呢?
靠逐案积累?那实在太慢了。更何况,单个律师一年里能办多少起案件?20起?30起?如此可能已工作量饱和了。而且,这些案件里,又有多少是劳动争议案件呢?这些劳动案件又能覆盖多少实务要点呢?
研读优质部门法书籍,能让我们快速站在前人肩膀上。
以上举的是劳动类协议。那么草拟公司类协议呢?知识产权类协议呢?
道理相通。
最后,当有机会面对案件难关时,我们应努力攻坚克服,无论是实体审理方面的,还是诉讼程序方面的,抑或是强制执行层面的,并从中加深对司法的理解。
合同业务必然是以办案能力为基础的,否则审查起草出来的协议恐怕经不起实践检验。既然如此,我们就要想方设法精进办案能力。
笔者想,没什么比不断克服案件难关,更能快速提供办案能力的了。办理一起复杂疑难案件,收获可能甚于十起普通案件。注意,笔者这里所说的复杂疑难案件并非必然是大标的、高收费的,而纯粹指法律关系复杂、不那么好推进的。在承办这种案子过程中,我们不能撂挑子、不作为,而是得“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正所谓“打不死我的,将使我更强大”。
多读书、读好书,读万卷书、办千起案——打不死我的,将使我更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