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2 23:56:52来源:法律常识
锦湛律所 · 业务动态
周某委托我所
彭律师为其处理医疗事故损害纠纷一案
原告:周某
承办律师:彭律师
被告:四川**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案 件 详 情
原告周某因对面部形态不满意前往被告四川**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处进行咨询,咨询过程中,由于费用过高,原告周某表示没有过多资金用于整形,接待人员表示可以通过手机软件套取款项用于整形,便要求原告将手机给其进行操作套取出40600元款项,并安排手术时间。
术前被告医护人员将一摞文件给原告周某要求其签字,周某表示需要仔细查阅,医护人员表示都是一些格式文件,无需查看,周某在其催促下匆匆签字后,被推进手术室,在手术室中见到主刀医生姜某,此前姜某并未与原告见面沟通。术后,周某出现多种不适反应,姜某称此为术后正常反应。后原告周某出院回家修养,面部出现严重的起包流脓现象,甚至出现昏迷状态,体重快速下降。经其丈夫长时间用中药治疗才得以缓和,此后周某发现面部两侧完全不对称,面部肿胀,张口受限,右侧脸颊下方流脓,嘴唇大小的不一、上下牙齿错位无法正常咀嚼食物等不适现象。周某便前往多家大型三甲医院进行诊疗,得到多位专家一致回复:左下颌骨粉碎性骨折,并且该部位使用2枚钛板固定,且手术部位内部存在残渣未清理干净,一直有感染现象,周某向多家大型医院专家寻求治疗,均被拒之门外,专家表示无法接收其入院进行修复治疗,风险极大。
后经原告委托成都蓉城司法鉴定中心对原告的伤情进行鉴定。2022年6月17日出具《鉴定意见书》,经鉴定:“被鉴定人周某因左侧下颌骨骨折内固定术后遗留张口I度受限,损伤所致致残等级鉴定为九级。”
原、被告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周某找到我所律师,要求维护其的合法权益。
锦湛律所资深金牌律师 彭律师
四川锦湛律师事务所
擅 长 领 域
企业客户非诉专项法律业务处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合同纠纷、刑事犯罪、民商纠纷 、医疗纠纷
个 人 介 绍
彭律师,致力于各类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劳动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及破产清算、非诉及法律顾问。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做事认真负责,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法律手段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法庭上沉着冷静,能言善辩,具有较强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实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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