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3 23:21:52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张女士咨询,胡某向其借款5万元,当时是以现金交付胡某,胡某向张女士出具了借条。现借款到期,张女士要求胡某归还借款,但胡某却说不存在借款的事实,其虽然向张女士出具借条,但是张女士并未实际向其支付借款,由此,张女士提出问题,只有借条,没有转款凭证,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打赢官司吗?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由上述规定可知,只有借条没有转款凭证,即使借款人否认借款事实,打官司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败诉,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补足证据,如出借人取款再以现金交付给对方的,那么可以提供相应的取款凭证;其次,如果交付现金时,有他人在场亲眼看见的,可以请求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再者,借款人与出借人在微信聊天,电话聊天中承认借款事实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也可以作为证据。如果没有这些证据,出借人还可以提供银行交易流水,工作证明等证实自己有出借5万元的经济能力。因此在本案中若有以上证据进行佐证,本案仍然可以胜诉。
如果就仅有借条,没有其他任何证据,本案是不是一定会败诉呢?当然也不是,本案中借款金额为仅为5万元,不是特别大,因此即使只有借条没有其他任何证据,只要出借人张女士能够合理说明借款的来源,借款如何交付等,不存在明显矛盾且违背常理的情况,法院一般也会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但是如果借款金额较大,比如借款为20万,出借人还是只有借条,没有其他证据,又不能合理说明借款的来源,款项如何交付等具体情况的,那么就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以上是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的情况,那么有转账凭证,没有借条,欠条等债权凭证的情况下,官司可以打赢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因此,只要借款人不能举证证明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是赠与等款项,那法院一般就会认定该转账为借款,打官司当然可以胜诉。但是为了避免分歧,建议出借人在转账时备注用途为“借款”,这样具体明确,借款人也不能再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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