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5 04:32:02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环球时报报道了一起亮瞎人眼的新闻:美国有家律师事务所起诉了中国政府!!!还有这么逆天的操作?那我作为律师,能不能在中国起诉美国政府呢?
佛罗里达州棕榈滩县博卡拉顿市一家名为“伯曼律师团队”的律师事务所13日宣称对中国政府发起集体诉讼,要求中国政府赔偿数十亿美元。
这家律所在起诉书中称,“中国政府知道新冠肺炎疫情危险且可能导致全球大流行,但行动缓慢、逃避问题,还为了自身经济利益掩盖疫情”。起诉书要求中国政府为新冠肺炎疫情“负责”并“赔偿数十亿美元”,声称“虽然中国阻止了新冠病毒的早期扩散,但未能完全遏制该病毒”。
起诉书中未明确说明数十亿美元的赔偿是如何计算得来。该诉讼目前有5个原告,由4人和一家公司组成,公司老板是4人之一。4人中无人感染新冠肺炎。报道称,该律所正寻求任何感染新冠肺炎或受疫情影响的美国人加入他们,以达成集体诉讼的目的。
很显然,无论这起诉讼能否被受理,受理后能否胜诉,这家律所都达到了其宣传目的!可谓是免费赚了一大波流量。
那么,在美国,真的能有这样的操作吗?
答案是:还真能!
美国的诉讼审查非常的宽松,基本上是个人就能发起诉讼,至于诉讼理由成不成立,诉讼程序有没有问题都在所不问。
因此,在美国,很多人不敢惹律师,因为惹了律师,律师可以随意找个理由来起诉你,官司打不打得赢无所谓,关键是把你拖入诉讼的沼泽!律师自己打官司没有成本,而你不请律师的话完全没法应付。
所以,这样的案子在美国的法院即便立案成功了也不稀奇。
中国政府作为被告被美国人在美国法院起诉并非首例。
1979年,美国公民杰克逊等九名持券人就干过这样的事情,这几个人异想天开的向美国阿拉巴马州地方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起了诉讼,要求偿还他们所持有的中国清朝政府于1911年发行的“湖广铁路债券”本息。
没想到,美国地方法院还真受理了此案,并正儿八经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被告,通过地方法院邮寄将传票和起诉书副本送达给我国外交部长,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传票送达后20天内对原告起诉书作出答辩,否则将进行“缺席审判”。
对此,中国政府根据国际法原则曾多次向美国政府申明中国立场,但美国阿拉巴马州地方法院仍于1982年9月1日无理作出“缺席审判”,要求中国政府向原告偿还4130余万元。
中国一看抗议没用,也就索性不理了,原告你有本事拿着判决书来执行啊!显然,这个执行是不可能的。1987年,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定,最终撤销了该判决。
如果较真的从国际法的角度来说,美国律所以中国政府作为被告,美国的任何一家法院其实都没有审理资格。
因为,国家主权豁免是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其根据是联合国宪章所确认的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国家与国家之间是完全独立和平等的,任何一个国家不能对另一个国家行使管辖的权利,一个国家的法院没有经过国家同意,不能受理以外国国家作为诉讼对象的案件。而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无可非议地享有司法豁免权。
所以,美国法院如果把国际法的因素考虑进去的话,就应当是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作为中国律师,我可以在中国,对美国政府提起诉讼吗?
很遗憾!不可以,我国的法院不受理任何对他国政府的诉讼。
所以,没有人可以在中国对美国政府提起诉讼,我国在这方面还是比美国更讲法律的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