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5 09:40:48来源:法律常识
7月23日,宿迁市泗洪县梅花镇何某从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手中接过18.9万元赔偿款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家人眼角含着泪花,向援助律师鞠躬致谢。
原来,在2018年1月6日,何某跟随吕某为医院安装空调发生了意外,从高空脚手架上坠落,导致胸椎等处骨折。何某入院治疗期间所花的52888元医疗费均由吕某支付。住院期间,吕某还经常前往看望。回家休息后,以及一年后的二次手术,吕某不仅没有看望,还不愿承担医疗费用。何某也因此导致不能劳动失去了工作,生活较为困难。在之后的两年里,让何某一家人最为烦恼的是,多次找吕某和公司,想要回二次住院手术时自己花去的1.5万余元医疗费时,吕某不但不支付,还声称自己已经尽到了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也声称此事与公司无瓜葛。
今年4月25日,何某在无奈之下,向泗洪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该县法律援助中心接案后,立即启动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指派江苏立贤律师事务所王文娟律师为其援助。援助律师根据何某提供的线索,很快找到何某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遂一纸诉状将公司及吕某告上法院。
经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吕某借用公司资质承建工程,雇佣何某工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应赔偿何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营养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共18.9万元,于是就出现了开头一幕。(记者 徐其崇 通讯员 孙修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