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寻衅滋事罪处理标准,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扣分标准细则图片

时间:2022-09-30 17:31:09来源:法律常识

(一) 纪律检查标准

1、早晨、上、下午、晚上学生迟到、早退每人次扣2 分,上课铃声响后,其他节次仍在走廊等地走动者、迟到者每人次扣 1 分,上课期间在校园内逗留者扣 2 分,无故旷课者每节课扣 3 分(请假者除外)。

2、上课、上自习期间不能吃零食,喝饮料,不能趴在桌子上,更不能睡觉(除生病等特殊原因,有值班老师或班长证明)违者扣每人次 1 分。

3、上课、上自习期间看与学习无关的小说、杂志、玩扑克、下棋、听音乐、化妆等,扣每人次 2 分,学生会查到后可以直接对所看小说、杂志、扑克、音乐播放器、化妆品进行没收,并及时上交到年级部或政教处。

4、上课、上自习期间,在教室里不许随意穿梭(除课代表分发试卷等),不能外出上厕所或办其他事情(除特殊情况,有值班老师或班干部证明)违者扣每人次 1分。

5、上课、上自习期间,学生独立完成各科作业,不许交头接耳,做小动作,窃窃私语,商量问题,违者扣每人次 1 分,大声喧哗者、打闹者每人次扣 2 分。

6、晚上上课、上自习期间请假到校医务室者必须随身携带请假条、学生证,无请假条按上课期间在校园内逗留处理,每一人扣 2 分,无学生证扣 1 分。

7、晚上上课、上自习期间在超市逗留者一律按上课期间在校园内逗留处理,每人扣 2 分。

8、大课间期间定时开窗通风,否则扣班级量化分 2分(特殊天气情况除外)。

9、上课、上自习期间,对于整体秩序混乱的班级,在学生会查班人员提醒无效后扣 3--5 分,当学生会人员管理纪律、检查其它项目时,对污蔑、辱骂、恐吓、威胁学生会成员者,扣除该班 5--10 分不等,并视情况给予相关者警告处分,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10、上操期间请假不能跑操者,必须在本班队伍内统一宣誓,待宣誓完毕后一律到本班集合地点跑道内侧所对应位置站立接受检查,并参加本班晨会,不符合者每人扣 1 分。

11、上操期间检查滞留班级学生,不能集合者需提前出具病症证明交至政教处、年级部,班内每留一人扣2 分,非教室区域内滞留者每一人扣 2 分。【请长期病假者必须携带出具病历证明(病历证明不得超过三个月,超期作废:特殊情况除外)、携带请假条(请假条涂改、伪造请假条、借他人请假条以及请假条手续不全按无假条处理)、学生证】,无病历证明,每人扣 2 分;无请假条,每人扣 2 分;无学生证,每人扣 1 分。

12、所有学生(包括请假不能跑操者)跑操前统一大声宣誓,不宣誓者扣 3 分,宣誓声音达不到 120分贝,扣 1 分,达不到 100 分贝,扣 2 分;手臂向上伸直,要高举到位,不符合者发现一人扣 1 分。

13、上操期间请假不能跑操者,必须在本班队伍内统一宣誓,待宣誓完毕后一律到本班集合地点跑道内侧所对应位置站立接受检查,并参加本班晨会,不符合者每人扣 1 分。

14、跑操期间在超市、医务室(请假看病学生除外)、办公室逗留学生一经发现每人扣 2 分。

15、年级部学生会检查人员正式跑操前列队进入检查区域,当体育老师宣布开始晨会或者解散方可走动,如发现随意走动者,每人扣 1 分。

16、上操期间各班体委必须身穿专用体委衫,否则不符合者每人扣 1 分。体委衫丢失后及时到政教处登记。

17、每天上午上课前宣誓,不宣誓者扣 2 分,声音不洪亮者扣 1 分。

18、对故意破坏公物者,除按其价值的双倍赔偿外,并对破坏人按违纪进行处理,扣其个人量化分 15 分以上。

19、在校内吸烟者第 1 次发现扣 15 分,第 2 次扣25 分,第 3 次开除;

20、在校内带手机者第 1 次发现扣 45 分,第 2 次开除。

21、严禁男女非正常接触,违者扣每人次 15 分;恋爱行为公开化者每人次扣 35 分;私自外出上网、喝酒、夜不归宿者每人次扣 15 分以上。学生不烫发、染发、留怪发、佩戴首饰耳饰,违规者每人次扣 2 分。女生入校不得化妆,违者每人次 5 分,屡教不改者扣其个人量化

分 25 分以上。

22、有偷盗、敲诈勒索、强行借款借物行为之一者扣 25 分以上。

23、在网上发布与事实相悖的帖子恶意攻击学校、老师者扣 25 分 ,顶撞、辱骂教职工者扣 35 分以上。

24、携带管制刀具或违禁品进入校园未造成严重后果者扣 35 分,引领社会人员到校寻衅滋事者扣 45 分以上。

25、打架(二人),未造成严重伤害的扣责任方 15分,造成严重伤害和后果的扣责任方 25 分以上;参与群体性打架者(三人以上)原则上每人次扣 45 分直至开除。

26、刻意隐瞒自己或他人违法违纪行为,欺骗老师,态度恶劣,或作伪证者扣 25 分以上。

27、校园内学生统一校服,不穿校服者,扣 2 分;穿校服时,不得外穿套穿其它非校服衣物,违者扣 2 分。(周一至周五穿着)

28、学生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非本人学生证、白板(无个人信息)学生证等情况,每人扣 1分。学生证丢失后及时到政教处登记补办。

29、初次翻爬或穿越院墙、护栏、楼顶者扣25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翻爬或穿越院墙两次以上者扣至45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为了翻爬或穿越院墙故意破坏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0、严禁高空抛物,一经发现按照《关于禁止高空抛物的有关规定》标准扣分。

31、严禁在校园非张贴栏处乱涂乱画,损坏公共设施,违者扣15分。

32、学生不写作业或不按时完成作业,每次扣2分。

33、学生上学就读期间因有事请假进出校门,必须持有请假条、学生证。无请假条扣2分,无学生证扣1分。若未经保卫科允许,私闯大门者,扣5分。

34、奖励加分,在校表现优秀、成绩进步较快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等情况的,个人提出申请,班主任推荐,年级部批准,原则上每人次不超过 5 分。

(二)两操检查标准

1.除请假者之外每班少一人,扣2分。

2、集合速度要快、跑步至本班集合位置,不快跑者每人次扣1分;以体育老师整队口令为标准,口令开始后入班者视为迟到,发现一人扣1分。

3、队伍中除了最后一排允许有空余位置,若其他位置还有空余位置,一个空位置扣2分。

4、中途下队,不快速跟上者,一个人扣1分。

5、一个人跑不齐(包括走步),扣1分,一排不齐,扣2分。

6、排与排间距过大均扣2分,队伍松散、整体不齐扣3分。

7、列与列不齐扣2分。

8、跑步时手放在衣兜里每人次扣1分。

9、队中交头接耳者,扣2分,跑操时打闹、嬉戏者扣2分。

10、跑操过程中要高声呼喊口号,口号达不到110分贝,视为口号不响扣1分;达不到100分贝,扣2分,不喊口号扣3分。

11、跑操时,班级之间间距过大或过小扣2分,均以前面一个班级为参照班级;间距要求5—6米。(按学校最新规定执行)

12、班级队列跑操时,内侧第一列必须站在第四跑道,依次向外站列,体委站在第三跑道,不得串道,否则每项扣2分。

13、跑操前要候操读书:

(1)到位即读;(2)材料斜举于前上方:手臂向上伸直,要高举到位;(3)声音洪亮:读书声音达不到110分贝,扣1分;达不到100分贝,扣2分;不读书者扣3分。前2条均分别适用:发现1人不标准扣1分,依次累加,5人及以上扣5分。前2条均分别适用。

14、操前宣誓:声音整齐、洪亮,达到110分贝及以上为合格,达到100—110分贝,扣1分;低于100分贝的,扣2分;;不宣誓者,每人扣3分。

15、严格执行晨会制度,早操结束后如无天气等原因,各班级必须召开晨会5—10分钟,否则扣除3分。

16、学生会的卫生部、电教部等部门正常参与跑两操。若出现没有真实检查任务的学生会干部,佩戴或者未佩戴工作牌在学校内或学生会办公室等地方闲逛、逗留、躲藏等,抓住后按相关规定量化处理,全校通报。

17、检查制度如有更新,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备注:

1、使用分贝仪测量声音时,分贝仪与班级体委间距一个跑道。

2、两操请假规定:

(1)上两操期间请假者不许在班级待着,一律到指定地点集合接受检查。(长期请病假者除外) 。

(2)两操假最多请 7 天假。(长期请病假者除外)。

(3)内容涂改更正的、没有班主任签章、年级部盖章的请假条均无效。

(三)日常卫生检查标准

1、卫生工具未摆或未清理,扣 2 分;摆放不齐或清理不干净,扣 1 分。

2、讲桌未擦,扣 2 分,擦不干净,扣 1 分;前黑板未擦,扣 2 分,擦不干净,扣 1 分,严禁用湿布擦黑板,否则扣 5 分。黑板凹槽未清理,扣 2 分,未清理干净,扣 1 分。

3、室内卫生未打扫扣 5 分,教室门前走廊未打扫扣3 分,地面多处有垃圾、污迹严重或垃圾成片扣 2 分,地面个别地方有垃圾扣 1 分。

4、窗台未擦扣 2 分,擦不干净扣 1 分;垃圾桶未倒扣 2 分,清理不干净扣 1 分,垃圾桶盖未清理扣 1 分,垃圾桶外壁有污迹扣 1 分,垃圾桶(包含室内室外)倒扣扣 2 分。室内饮水机表面未擦扣 2 分,未擦干净扣 1分。墙壁有蜘蛛网扣 1 分。

5.门窗、宣传板(包含名人名言)未擦扣 2 分,擦不干净扣 1 分;教学楼地面鸟屎未打扫扣 2 分,未扫净扣 1 分。

6、教学楼内班级垃圾桶、校园内(固定垃圾桶)按照规定摆放至指定位置,不得私自乱放、挪动,如有发现扣除所在班级或年级量化分 5 分。

7、教学楼、行政楼内墙沿【走廊墙沿(墙体瓷砖上方横面)、楼梯墙沿】、栏杆(包含教室走廊栏杆、楼梯栏杆)、平台、墙体瓷砖应保持干净整洁,楼道两边夹缝内无垃圾、无蜘蛛网以及其他废弃物品。墙沿、栏杆、平台、墙体瓷砖未擦扣 2 分,擦不干净扣 1 分,楼梯内平台以及楼梯与楼梯平台墙夹缝多处有垃圾,扣 2分,个别地方有垃圾、废弃物品,扣 1 分;楼道两边夹缝内多处有垃圾,扣 2 分,个别地方有垃圾,扣 1 分;有蜘蛛网扣 1 分;。楼梯斜坡未扫扣 2 分,未扫净扣 1分。

8、卫生打扫不及时 2 分。

9、室外卫生区未打扫,扣 5 分。

10、卫生区多处有垃圾,扣 2 分;卫生区个别地方有垃圾,扣 1 分。

11、卫生区内留有明显树叶、杂草、柳絮等自然垃圾(包含自然漂浮物)堆积、散落未打扫,或将树叶倾倒花池内,扣 2 分;卫生区道路边沿存在大量零碎石子、泥土堆积严重扣 2 分。

12、向别人卫生区随意扔垃圾、倾倒垃圾者扣个人量化考核分 5 分,并扣除所在班级或年级 5 分的量化分。

13、所有垃圾桶内胆不能倒扣放置,否则发现一个扣 2 分。

14、饮水机(室外饮水机)、消防栓、灭火器未擦扣 2 分,为擦净扣 1 分。

15、室外卫生打扫完卫生工具不得留在卫生区,不得随意堆放至花池、绿化带等,否则扣 2 分。

16、教室后面的书架顶层表面应保持干净整洁,未擦扣 2 分,未擦净扣 1 分;书架如有物品,应放置整齐,散乱扣 2 分;讲桌、黑板凹槽、、窗台、平台、垃圾桶盖、书架顶层表面无积水,大量积水扣 2 分,少量积水扣 1 分。

备注:

1、必须坚持每天两打扫(早饭时间、午饭时间),学校、年级都要进行检查或抽查。

2、卫生工具(大小扫帚、撮子等、洒水壶、拖把、盆子、红垃圾桶等):各级部制定自己的标准进行摆放检查,学校要求摆放整齐、合理、美观、干净,不得有明显污渍附着。教室内塑料瓶等统一装在袋里或箱里,不能散乱地上,否则扣 2 分。

3、教室外墙、室外卫生区上粘贴的考场、封条等临时标示,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打扫清除,否则扣 2 分。

(四)大扫除卫生检查标准

1、卫生工具未摆或未清理,扣 2 分;摆放不齐或清理不干净,扣 1 分。

2、讲桌未擦,扣 2 分,擦不干净,扣 1 分;前黑板未擦,扣 2 分,擦不干净,扣 1 分,严禁用湿布擦黑板,否则扣 5 分。黑板凹槽未擦,扣 2 分,未擦净,扣 1 分。

3、室内卫生未打扫扣 5 分,教室门前走廊未打扫扣3 分,地面多处有垃圾、污迹严重或垃圾成片扣 2 分,地面个别地方有垃圾扣 1 分。

4、检查时垃圾桶未倒扣 2 分,清理不干净扣 1 分,垃圾桶盖未清理扣 1 分,垃圾桶外壁有污迹扣 1 分。

5、卫生打扫不及时 2 分。

6、室外卫生区未打扫,扣 5 分。

7、卫生区多处有垃圾,扣 2 分;卫生区个别地方有垃圾,扣 1 分。

8、窗台未擦扣 2 分,擦不干净扣 1 分;窗台凹槽未擦扣 2 分,未擦干净扣 1 分;窗户未擦扣 2 分,为擦干净扣 1 分;墙壁有蜘蛛网扣 1 分。

9、教室门(包括门檐、门框)未清理各扣 2 分,清理不干净扣 1 分。多媒体集线盒等未擦扣 2 分,未擦干净扣 1 分。室内饮水机表面未擦扣 2 分,未擦干净扣 1分。

10、卫生区内留有明显树叶杂草等自然垃圾堆积、散落未打扫,或将树叶倾倒花池内,扣 2 分。

11、向别人卫生区随意扔垃圾、倾倒垃圾者扣个人量化考核分 5 分,并扣除所在班级或年级 5 分的量化分。

12、所有垃圾桶内胆不能倒扣放置,否则发现一个扣 2 分。

13、教室后面的置物架顶层表面应保持干净整洁,未擦扣 2 分,未擦净扣 1 分;置物架如有物品,应放置整齐,散乱扣 2 分;讲桌、黑板凹槽、饮水机、窗台、平台、垃圾桶盖、书架顶层表面无积水,大量积水扣 2分,少量积水扣 1 分。

备注:

1、卫生工具(大小扫帚、撮子等、洒水壶、拖把、盆子、红垃圾桶等):各级部制定自己的摆放标准,学校要求摆放整齐、合理、美观。教室内的塑料瓶等统一装在袋里或箱里,不能散乱地上,否则扣 2 分。

2、卫生区内的展牌、橱窗、电话亭等,由所在位置卫生区班级负责打扫干净,否则扣 2 分。

3、室内墙上乱粘乱画、室外墙上粘贴的考场、封条临时标示等,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除,否则扣 2 分。

4、楼梯与楼梯平台墙夹缝间不能存垃圾等,否则扣2 分。

(五)校纪律部检查标准

1、上操期间检查滞留班级学生,请假学生(不能行走等特殊情况除外)一律到指定地点集合接受检查,不能集合着需提前出具病症证明交至政教处、年级部,班内留一人扣 2 分。(请长期病假者必须携带出具病历证明、请假条,无病历证明,每人扣 2 分;长期病假病例

必须有年级部盖的红章,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病例证明可复印,无章、涂改和日期过期均视为无效,扣 2 分)

2、跑操时,不能跑操者必须按留在学校规定位置,不得躲藏在卫生间、学生会办公室等地方,否则每人扣2 分。

3、早晨上课铃响后迟到、在校园内逗留者每人次扣2 分。

4、无请假条、请假条涂改或过期、无年级部盖章、无班主任签字等学校要求的情况,每人扣 2 分。学生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非本人学生证、白板(无个人信息)学生证等情况,每人扣 1 分。

5、晚上上课、上自习期间请假到校医务室者必须随身携带请假条,无请假条按上课期间在校园内逗留处理,每一人扣 2 分。

6、晚上上课、上自习期间在超市逗留者一律按上课期间在校园内逗留处理,每人扣 2 分。

7、校学生会成员正常检查期间,年级不得无故阻拦校学生会成员参与正常检查或者因学校突发情况统一的检查。因年级无故阻拦缺席检查者每人次扣除所在年级量化分 5 分。

8、在校期间学生不穿校服的,每人扣 2 分;只穿上衣或裤子均扣 2 分。(冬装只有上衣,按全身处理),不定期统一检查。

9、学生仪容仪表必须符合要求,否则扣 2 分。

10、大课间期间定时开窗通风,否则扣班级量化分2 分(特殊天气情况除外)。

11、上操期间各班体委必须身穿专用体委衫,不符合者每人扣 1 分。

12、检查制度如有更新,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六)宿舍管理量化评分细则(管理员老师检查时用)

为给住校生创造一个文明、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益于同学们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及扣分标准:

一、纪律方面扣分标准

1、不服从管理、顶撞管理员老师者扣 10 分。

2、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扣 20 分。

3、宿舍内打架斗殴者,每人次扣 20 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年级部处理。

4、在洗手间内大小便扣 10 分。

5、在宿舍内使用明火扣 20 分。

6、私拉电线,私用电器扣 20 分。

7、私自动用消防器材者扣 5 分,破坏消防器材者扣20 分。

8、不按时就寝者扣 1 分。

9、晚上不请假无故旷宿扣 20 分。

10、午休期间午休旷宿扣 2 分。

11、休息时串宿舍扣 1 分。

12、把饭菜带入宿舍扣 1 分,就寝后在宿舍内吃东西扣 1 分。

13、随意乱倒污水、杂物扣 2 分。

14、在宿舍内打牌、下棋者每人次扣 5 分。

15、私自留外校人员住宿扣 5 分、非住宿生过夜扣3 分,上课期间逗留宿舍扣 1 分。

16、熄灯后在宿舍楼内大声说话、打闹扣 3 分。

17、在宿舍内人走后不锁门扣值日生 1 分。

18、宿舍内私藏管制刀具和不健康书刊扣 20 分。

19、在宿舍内偷盗、勒索他人钱物者扣 20 分。

20、在宿舍楼内裸体洗澡扣 20 分。

21、不按规定床铺住宿扣 2 分。

22、在宿舍内吹、拉、弹、唱,扰乱他人休息者扣5 分。

23、撬锁、撬门、翻窗进出宿舍者扣 20 分。

24、以上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其他严重违

纪行为影响极坏的,除扣掉相应量化分数外,移交年级部处理。

二、卫生方面扣分标准:

1、宿舍内不按要求张贴值日表的,本宿舍每人每天扣 1 分。

2、地面不干净、有积水、赃物扣值日生 1 分。

3、床下物品杂乱扣 1 分。

4、不叠被子每人次扣 2 分。

5、床上物品零乱扣 1 分。

6、阳台上杂乱不干净扣值日生 1 分。

备注:

1、在宿舍内有紧急情况包括:打架、有紧急病等,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

2、喝酒、偷盗、打架情节严重者违反一次取消住宿资格。

3、抽烟、无故旷宿、撬锁、撬门、翻窗进出宿舍、私拉电线使用电器、私藏管制刀具、裸体洗澡、不服从管理、顶撞管理员老师者违反一次停宿一周,违反两次取消住宿资格。

4、说话三次以上者(包括三次)停宿一周,停宿者再犯同样错误,取消住宿资格。

5、一旦发现有影响到其他学生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的,除扣掉相应分数外, 一律取消住宿资格。

(七)电教设备检查标准:

1、教室内多媒体总开关晚自习放学后应关闭,违者扣 2 分。

2、多媒体系统等电教器件是否齐全完好、清洁、线路是否规范、有无超负载用电等情况,违者扣 2 分,故意破坏依照《学生管理手册》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3、有无遮盖污损摄像头,调整摄像头角度,有无故意切断电源(适合西区)情况,违者扣 3 分。

4、不经老师允许,下载和教学无关的软件,比如桌面有游戏类、购物类(含安装程序)等娱乐类软件,违者扣 2 分。

5、按学校统一要求安装杀毒工具,每周至少杀毒一次!每周定期清理电脑垃圾,优化软件一次!否则扣 2分。(适合西区)

6、阻碍电教人员正常检查,违者扣 5 分。

7、老师讲课话筒不能隔夜充电,违者扣 2 分,学生自带电子设备(比如运动手表、手环)不能在学校任何插座充电,违者没收并扣 5 分。

8、清理电器设备必须用干毛巾(可潮湿但不可拧出水)或干纸巾、面扑等工具,不能用带液体的东西清洗,否则扣 3 分。

9、各班电教委员要按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召开的电教设备使用和维护方法会议,否则扣 2 分。

(八)宣传中心量化积分标准

1、年级部每周择优上报稿件、视频素材,对于采用的单个稿件、视频素材,考核积分 2 分,根据内容质量可酌情提升分值。

2、宣传中心每月对上报并采用的稿件、视频素材进行汇总,计算积分并排名,期末依据总排名得出宣传先进年级及个人,在电视报道质量关予以通报表扬。

(九)升旗、集体活动检查标准

1、对班内无故滞留不参加升旗,集体活动者扣每人次 2 分。

2、缺勤一人扣 2 分,整个班级未按时集合扣 3 分。

3、整个班级秩序混乱扣 3 分。

4、其他地方(非操场)、包括教室、厕所、楼道等地方。发现不参加升旗和集体活动的学生,检查人员立即询问所在班级并扣每人次 2 分,若经查实不报,谎报者,每人次加扣到 5 分。

5、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升旗仪式和集体活动者,可由班主任写下证明交给纪律部部长后方可在班内休息,不扣分。

6、对污蔑、辱骂、恐吓、威胁学生会成员,政教处扣除该年级 5--10 分不等。并视情况给予相关者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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