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30 18:57:07来源:法律常识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做好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砺剑铸盾”阶段工作,营造良好的道路环境。5月27日上午,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民警王康正在建设路市一高西侧执勤时,发现一辆牌照为豫MK08**灰色五菱面包车形迹可疑,示意车辆靠边停车进行检车,驾驶员在看到交警后,神色慌张紧急刹车,拔腿就跑,经过民警追赶,在一小区内找到驾驶员孙某涛。
随后,民警在对孙某涛所驾驶车辆进行检查后发现,面包车后排座位已经被拆除,显现在民警眼中的是一个一个“巨大”的油箱和倒油管、加油枪,驾驶员孙某涛也无法提供相关运输许可,显然是一个流动的小型“黑加油车”。
民警当场将驾驶员孙某涛进行控制,将车辆进行暂扣,由于孙某涛驾驶的五菱牌小型面包车使用性质为非客运车辆,大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将人员及车辆已交有关部门处理。
5月30日,三门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民警在辖区建设路执勤时,查获一辆涉嫌非法运输液化气车辆,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上午10时40分许,一大队民警王康在辖区建设路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码为豫ME67**的可疑箱式货车,遂示意车辆停车接受检查。当货车门打开的一刻,一股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在该货车箱内满满当当的放着装满液化气的钢罐,情况十分危险。
经民警现场清点,该货车上装有液化气罐30个,货车司机师某某无危险品道路运输证、危险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货车上甚至连一个普通灭火器也未配备,属于一个路面“移动炸弹”。大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将人员及车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