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0 12:36:06来源:法律常识
“每次拿快递都要被额外收取2元的费用,我觉得不合理。”近日,读者黄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到镇上的快递经营点取件,要按件交纳“取件费”。对此,邮政管理部门表示,快递企业这类行为涉嫌违反快递服务标准,部门已对相关快递公司作出了处罚。
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一快递经营点贴的告示提出“领件需收费”。记者 何定坚 摄
居民投诉 取快递每件要另收两元
黄女士是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居民,在外地读研究生。去年11月,她给家人网购了几件商品,父母拿回包裹,却在电话中向她抱怨,取件被收了10多元的“取件费“。
商家明明标注的是包邮的商品,为何取快递还要另交费用?黄女士回家期间,专门就镇上的快递经营点收费情况进行了走访。
黄女士发现,不同的快递经营点,代理的快递品牌各不相同,主要是负责镇上及辖区各个村的快递寄取业务。“之前取件是不收任何费用的。从去年11月开始,有一两家经营点开始收费,其他的经营点也跟着效仿,以口头或者贴告示的形式提出‘取件要多收2元钱’,目前不收‘取件费’的只有一两个快递品牌。”
此外,黄女士还发现,她如果不付费取件,对方便直接把她的快递设置为物流异常,不为她派送。
“一些包裹已包含送货费用,为何还要二次收费?”黄女士认为快递经营点此举不合理,便通过12345热线向邮政管理部门投诉。
记者走访 经营者称收的是物流费
近日,南国早报记者到该镇走访了不少快递经营点发现,领快递要额外收费2元的情况比较普遍。
受访居民都表示,快递经营点这种额外收费的做法不合理。“网上买的一个配件,标价10元,领回来成本一下子就多了2元。”一居民向记者展示了自己刚领取的快递,并算了一笔账。
记者在一家快递经营点外看到一张告示,上面提到,快递只包邮到武鸣城区,从城区带回到店里的包裹,需要每件收费2元。这2元钱包括拖车费、门面费、人工费、电话费等,如果有居民不愿意付费领件的,可告知经营点做好登记,并自行到城区领取。
另一家快递经营点老板称,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们店只是快递代收点,快递是通过城区的物流运送下来的,他们收取的这2元钱便是物流费。他们也会事先告知收件人,得到同意再运回镇里。
同为快递经营点老板的马女士坦言,快递派送到乡镇,物流成本比较高,再加上快递派送费现在越来越少,大部分快递经营点也承受着很大的经营压力。
部门回应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黄女士的投诉,邮政管理部门答复称,快递企业在用户领取快件时额外收取费用的行为,涉嫌违反快递服务标准。管理部门已对武鸣区相关快递公司作出了处罚,要求相关公司对基层网点违规收费行为开展查纠,整治快递末端网点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快递业务经营活动。
9月3日,记者了解到,虽然邮政管理部门已对快递公司进行了处罚,但上述快递公司的乡镇派送点仍存在收取2元“取件费”的现象。
对此,邮政管理部门表示,因县、区一级未设邮政监管部门,他们对快递公司乡镇派送点的违规收费行为难以实施实时监管。他们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暗访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违规收费问题。此外,他们将督促快递企业总部尽快推进施行“三分”,坚持从国家层面推动快递企业全国总部尽快推动成本分区、服务分层、产品分类,对寄往乡镇、农村地区快件的派费实施差异结算。
广西华胜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仕通认为,快递企业将快件送到代办点,只是快递企业和代办点之间的委托服务合同关系,双方如何分配快递费用属于双方自主约定范围。快递公司与消费者在缔结合同之初有义务将其收费标准、服务范围给予明示,对于此过程中的单方提价,属于乱收费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