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1 06:13:19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陈明 上海律师 微信号:cm9451
来源=微信公众号 | 明律如是说
前言
律师与咨询
接待法律咨询,是律师经常会碰到的事情。解答法律咨询,对于一名律师而言,是很稀松平常的事情。 可总有些奇葩的法律咨询能让律师感到尴尬、崩溃、生无可恋。
律师在接待这些奇葩的法律咨询前,还是镇静自若、信心满满,随时准备展现一名律师美貌与智慧并存的翩翩风采;接待完这些法律咨询后,律师感觉活久见、哭笑不得、无话可说、只想做一名安静的美男(女)子……
相声 小品 魔术杂技 评书 笑话 说唱艺术 东西南北中 君请看 奇葩咨询
奇~葩~咨~询~
壹
初级版——宪法第四十二条
风急雨骤日,一律师在官方机构法律咨询点值班。许是天气不好吧,来访者寥寥,律师百无聊赖枯坐刷手机中。
一手提装满资料的超市马甲小袋袋的老者入。
律师忙收起手机,打起精神做精神饱满专业诚恳状。 老者半信半疑地上下打量律师,律师努力做镇静自信状。
老者,律师,我想问一个比较专业的法律问题。
律师一看鼓鼓的马甲小袋袋,就猜测可能是陈年积案,一肚子苦水的事情。但只要认真倾听频点头,面带微笑打比方,还是能够拿下的。
律师面带微笑,您说吧,我们都是专业的律师,还就怕您问得不专业呢。
老者单刀直入,请问律师,你对宪法第四十二条有无研究?如何理解呢?
律师(心内震惊,面上淡然),什么法?
老者(大声说),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
律师心中一万个问号发懵脸,与此同时律师一边偷偷用手机搜索宪法第四十二条的内容,一边说,宪法啊,当然是极其重要的,这第四十二条呢,也是很重要的。要不您先说说您的事情吧?
老者一看律师支支吾吾,王顾左右而言它,还用手机在搜东西。鄙夷地嘲讽,宪法都不熟,还做什么律师?
老者转身而出,还不忘送上一个回头杀的冷笑。
律师刚搜出宪法四十二条的内容,是有关公民劳动权的条款,正准备开言。结果被鄙视了……被嘲讽啦……被回头杀了……
关键还是在法律领域内,被鄙视得理所当然,律师一口恶气憋在胸口,几欲昏厥。
明律解析:除了搞这个专业的、写论文的、做研究的人外,做法律实务的,是不太会用到宪法条文的。宪法固然地位崇高,但很多都是原则性规定,不具体不细致,不方便直接套用的。比如说《判决书》最后附的法律依据就几乎没见过直接援引宪法作为判案依据的。不是这个律师无能,碰到这个咨询,绝大多数的律师都要阵亡的。
贰
进阶版——事实上的“房产证”
某年轻律师正坐在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询,一位衣着体面、傲气逼人的中年男士走进了咨询室。
中年男看了看年轻律师,问:“接待咨询的人呢?”
年轻律师心中不爽,但还是保持客气说:“我就是,请问您要咨询什么问题?”
中年男上下扫了律师几眼,勉为其难地说,“我就是想问一下,我住的房子被拆迁,是不是应该有补偿款?”
由于涉及动拆迁的问题较为复杂,律师谨慎地问:“您住的房子是您自己的吗?有产权证吗?”
“你别管是谁的房子,我就问你,拆迁难道不应该给补偿吗?”,中年男咆哮道。
律师微不可察地往后闪了一闪,怕被咆哮男的唾沫星子溅到。
“房子要分是产权房还是承租公房或其他房屋。房屋的权证是什么样子的?如何记载的?还要看您是房主、共有人、承租人、同住人......”
“我没有房产证!但我们已经住了几十年了!是我爸爸自己盖的房,我就出生在里面的!”中年男继续咆哮。
“您没有房产证,那该房屋到底是否有建房批准文件或承租证明之类的资料,在谁名下?这是回答您问题的前提,必须搞清楚……”
中年男咆哮着打断,“照你这么说,结婚几十年,没扯结婚证,就不算两口子了?”
对于这种根本不是一回事的比较、抬扛,律师已经无力吐槽了,但还是耐着性子继续解释:“您说的这种情形,1994年以前可以视为事实婚姻;但是如果是1994年以后,那就……”
一听到事实婚姻,中年男顿时来劲了,“我家房子就是1994年前的,我这就是事实上的房产证!”
律师也是第一次听到事实上的房产证这个异想天开的说法,有点被雷到了。
“事实上的房产证……不好意思,我们国家的房产证只能由主管部门颁发,不能……”
咆哮男立马就急眼了,拍着律师的桌子道:“是你说的1994年!是你说的事实婚姻!是你说的事实上房产证!你以为你谁呀?你还有脸在这儿装大尾巴狼骗人!”
律师想说,“事实上的房产证”这个锅我可不背。你这么牛,你怎么不去自己立法、自己出司法解释、自己审案子、自己判案子、自己给自己强制执行呢……
咆哮男声震四壁,终于惊动了保安。
保安大叔好说歹说,把骂骂咧咧的咆哮男给劝走了。
明律解析:依照物权法等的规定,不动产应该登记公示,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之一,还要颁发产权证给权利人。事实上的房产证?这还真是有创意有才华的提法啊~
叁
巅峰版——为何我不能做女儿的代理人?
一天,一位老太太来律所当面咨询,甚至还带着本民事法律法规汇编的书。
律师,养父母算不算子女的近亲属?
请问,有无办理过收养手续?
有啊,都一起生活了几十年了,在一个屋子住,上一个户口本!
那算近亲属的。
近亲属能做子女诉讼案子的代理人吗?
可以做的,但最好请懂法律、有经验的近亲属代理更好一点。
我就是啦,我当年在检察院工作了好多年,而且为了弥补民事法律不熟的短板,我还买了好几本书,都快翻烂了!
老太太一边说一边示威一样挥舞着手里的民事法律法规汇编。
律师一看是业内人士、老前辈,不由得坐得更端正,态度更诚恳一些儿。生怕贻笑大方。
老师,您具体有什么法律问题呢?我们还是具体问题具体来分析分析吧。
是这样的,我前几天作为我养女的代理人,去XX区法院帮我养女的案子去立案。结果立案庭的法官说我不能当我养女的代理人,不给我立案。而且她态度也不好,对我一点也不尊敬!我说我在检察院干了好多年,她光嘿嘿笑,一脸不相信的样子!老太太愤愤不平地说。
律师有点疑惑,这不应该啊?您完全具备做您养女诉讼代理人的资格啊。要不您说说具体的案情。
哦,就是我女儿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案子。
律师顿觉不妙,忙问,啊!那被告是谁?
被告就是我呀。我养女上班忙,请不出假,她签好状子,让我先去立案,开庭她保证会来的。
……这个好狠啊!被告要做原告的代理人!
老师……那个,那个,您在检察院里做什么工作的?
我后勤的啊,评过好几次先进工作者呢。
律师胸闷吐血中, “卒”。
明律解析:在诉讼中,原告与被告是对立的两方。代理人应该是站自己一方的。被告与原告代理人这两个身份,还真没办法合二为一。我觉得这个不需要再用法律知识什么的解释了吧?用常识、用逻辑就可以判断了。
后语
本文来源于真实事例,但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律师与咨询者均不具名。
如有雷同,那还真是纯属巧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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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嫌律师费太贵,每一个曾恶意低价的律师都有责任。
有哪些问题是法学背景的人,很难去跟普通人解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