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1 08:11:27来源:法律常识
江西省司法厅
关于启用新版江西省律师业务综合平台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省厅开发了新版江西省律师业务综合平台。为做好新平台启用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江西省律师业务综合平台(网址为: http: //218. 87. 21.11: 9901)上线后,老的律师管理系统将停止使用,新版行政审批系统审批结果中的基础数据(由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管理)会适时传送到新版江西省律师业务综合平台。
二、新版江西省律师业务综合平台为每个律师事务所设置了一个独立的账号和密码(账号为律师事务所社会信用代码,原始密码为123456),新设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所属律师执业许可由新版行政审批系统通过后,律师事务所须于5个工作日内登录新版江西省律师业务综合平台补充完善有关数据项。
三、新版江西省律师业务综合平台为各市、县(市、区)律师管理部门设置了一个独立的账号和密码(账号、密码随后发送)。辖区
内新设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所属律师执业许可由新版行政审批系统通过后,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要及时敦促律师事务所登录新版江西省律师业务综合平台补充完善有关数据项,对律师事务所补充完善的有关数据进行审核把关。
省厅已于11月3日将旧版律师管理系统数据导入新版江西省律师业务综合平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督促所属律师事务所于11月15日前将缺项数据补齐。
四、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业务数据采集汇聚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扩大律师业务数据采集汇聚试点的通知》要求,江西被纳入第二批律师业务数据采集汇聚试点省份,要求律师事务所办理的刑事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仲裁案件、非诉讼法律事务、法律顾问业务、咨询和代书业务、公益法律服务等9个方面的数据及时汇聚到全国律师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实现适时全量汇聚。2020年12月底前律师业务数据汇聚率要达到本年度律师业务总量的50%以上。2021 年要实现适时全量汇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督促所属律师事务所于12月底前将本所2020年律师业务数据上传至新版江西省律师业务综合平台。
五、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的信息补充完善工作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