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找代理律师,公职人员酒驾,有什么不同处罚

时间:2023-01-21 22:22:54来源:法律常识

话题背景:近年来因醉驾入刑的犯罪人数、比例大幅上升,据《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我国以醉驾为主体的危险驾驶罪已超越盗窃罪,成为案发率排名第一的犯罪。2021年的全国“两会”期间,有律师及人大代表提出目前“一刀切”的醉驾入刑标准不合理,并提议修改醉驾犯罪标准。该提议一时间引起网民热议。刚好,上个月法律顾问单位接连有两名公职人员因酒驾被刑事立案。“醉驾”成为最近闪现的高频词汇。接触过司法实务的人都很清楚,“醉驾”一概入刑,虽然对所有中国公民平等适用,但对某些职业群体而言,“醉驾”的影响远远大于普通人,比如公职人员。


公职人员酒驾,有什么不同

醉驾入刑的立法及司法解释

醉驾入刑始于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罪。具体法条见于《刑法》第133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判处拘役,并处罚金。2013年12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醉酒”的标准进行了细化,该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至此,醉驾入刑有了立法依据,司法实践有了实操标准,只要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毫克/100毫升,即达到酒驾标准,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即达到醉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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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地区醉驾入刑的案件数量检索

通过检索本人所在的云南省德宏州芒市、瑞丽市两地的司法案件(检索日期为2021年3月21日),可以发现:近年来,芒市、瑞丽市以醉驾为主的危险驾驶罪,案件数量大幅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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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醉驾,对公职人员的影响更大

相对于其他刑事罪名而言,危险驾驶罪属于标准的轻刑犯,按照《刑法》第133条,醉驾构成危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而拘役的法定期限是六个月以内。以本人及律师同行的执业实践来看,因醉驾导致被刑事立案,最终判决的刑期多数为拘役三、四、五个月不等。没有造成交通事故,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的,很多都在公安机关侦查时得以取保候审,并最终被法院判处缓刑。但不可避免会留下“案底”、“犯罪前科”。以上,就是醉驾后对一个普通公民而常见影响。

但对于公职人员而言,醉驾入刑的影响远比普通公民大得多。核心当然在于“公职”的保留问题。

先看下列法律法规: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年6月1日施行)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法发[2009]61号)第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2016年修订的《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应当给予开除处分。 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被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监发〔2008〕3号)的规定,企业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企等机关中的公务人员,只要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的,一律会被开除处分(事业单位人员须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而“拘役”,正是我国刑罚措施之一,判处拘役、甚至适用缓刑,都已达到开除公职的条件。

因此,对于公务人员而言,因醉驾被判处拘役,单就刑事处罚而言不会有多严重,但因“入刑”带来的公职不保影响就太大了。在笔者及同行律师代理的案件中,两三年前有一部分案件,会因为“情节显著轻微”取得检察机关“不起诉”或者法院判处“免于刑事处罚”而得以保住公职。但近一两年来,中央政策层面对公职人员提出更高了要求,公众对“公职人员”的身份也愈发敏感,公职人员醉驾后即便是“情节轻微”,也多是判处缓刑,很难再争取到“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

部分省份出台相应审理意见,不再“一刀切”

现在部分省份的高级人民法院已出台更细化的审判指导意见,对于不同酒精含量数值给予了不同的处罚力度,不再“一刀切”。比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出台了《关于办理“醉驾”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浙高法〔2019〕151 号 ):“酒精含量在 170mg/100ml 以下,认罪悔罪,且无 8 种从重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酒精含量在 100mg/100ml 以下,且无 8 种从重情节,危害不大的,可以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不移送审查起诉。醉酒驾驶摩托车,认罪悔罪,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适用缓刑。没有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认罪悔罪,酒精含量在 200mg/100ml 以下,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其中,酒精含量在 180mg/100ml 以下,危害不大的,可以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不移送审查起诉。”

以上审理意见、会议纪要出台后,相应省份对“醉驾入刑”有了更加细化的规定,对不同酒精含量、不同犯罪情节的案件不同处理。实践中给予了部分案件争取“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更多的机会。但截至目前,云南省仍未出台类似的会议纪要。综上,酒驾、醉驾后果是很严重的,尤其是公职人员,切记酒后不要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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