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1 23:57:41来源:法律常识
创新升级打造
说事评理议事普法中心
建立群众说事 联合评理
民主议事 全面普法工作机制
为百姓搭建
一站式矛盾纠纷解决平台
来看平谷区如何解决
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立足区情 打造中心升级版
“中心”的起源是平谷区的调解品牌“疑难纠纷评理团”。2011年平谷区在每个村(居)选取有威望的人员组成“评理团”,村民之间产生纠纷后自愿找“评理团”评理。为妥善解决纠纷,平谷区在“疑难纠纷评理团”基础上积极探索,创建了说事评理中心。之后为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这一平台再次升级成说事评理议事普法中心,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平谷的新实践。
2019年平谷区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村(居)说事评理议事普法中心建设的指导方案》,同步成立了说事评理议事普法中心建设区级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委政法委,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开展具体工作。在乡镇(街道)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任务进度,定期汇报并分析相关工作情况。2019年至2021年三年时间,“中心”以村务中心建设为抓手,在峪口镇西樊各庄等试点村先行升级改版,全面推进“中心”建设实现全区337个村(居)全覆盖。
有效运行 规范建设树典范
2020年平谷区制发了《村级说事评理议事普法中心建设标准》,指导村级中心按照“八个一”标准完成配套建设:即一块牌子、一个场地、一套制度、一个台账、一个图书角、一个工作专班、一个便民联系卡、一个议事诉求微信群。同时将中心建设纳入《平谷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立村民自治体系,调动村民参与村内事务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中心”的运行水平实现村级共管共治、共建共享,激发基层自治活力。
2021年下发《平谷区说事评理议事普法中心重点工作推进方案》,指导每个乡镇(街道)选取1-2个村作为示范村,将“中心”建设作为乡镇(街道)重点工作推进,列入《2021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细则》中法治政府考核项目。在“中心”运行中强化矛盾化解、指导调解协议制作,提炼总结升级建设中有效做法、典型案例,编纂工作手册,不断完善“中心”工作机制,提高“中心”有效运行。
整合资源 人员力量最大化
针对农村解决纠纷力量资源分散问题,“中心”采取“1+4+N”构成模式,1为村党组织书记;4为村两委、区下沉干部、镇包村干部、村内各类辅助人员;N为接“哨”报到人员,包括村内乡贤、村镇两级“法律明白人”、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其他镇区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村法律顾问、诉求双方信任的“关系人”、调解专家等。
村书记担任村“中心”主任,村两委干部是直接责任人,辖区党员、村民代表和乡贤作为日常力量,村内各类辅助人员则是“中心”的“信息员、网格员、广播员”。此外,区直部门下沉干部、乡镇(街道)包村干部及律师等社会力量全面参与,听从“中心”主任指挥,为“中心”提供全面的工作保障、服务保障和法治保障。
闭环处理 群众诉求全响应
“中心”坚持党建引领,结合“吹哨报道”机制,形成集调解矛盾纠纷、民主议事协商、宣传法律法规、基层依法治理等功能为一体的工作模式,打造村民诉求、矛盾纠纷全应对、全响应的长效机制,保证群众有处说事,说事有人响应,是非有人评判。一是设置分层分类倾听渠道,听民情访民意察民忧,收集群众意见和诉求,进行群众“说事”;二是综合村级力量、社会力量、政府力量等,运用德、理、法公开进行联合“评理”;三是设立“村民议事日”,就民情需求、政策服务等类的诉求进行民主“议事”;四是将普法教育贯穿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营造守法、学法、用法氛围,厚植法治文化,进行全面“普法”。
2020年“中心”有效融合12345接诉即办工作,贯彻执行平谷区“下交”工作指导意见,积极解决“下交”事项。自2021年8月全区接诉即办“下交”工单2721件,由说事评理议事普法中心解决767件,占全区下交工单总量的28%。其中通过“中心”评议为不合理诉求的706件,涉及村(居)83个,通过充分发挥“中心”自治优势,拓宽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渠道,让“中心”成为群众诉求解决的“终点站”。
从以矛盾纠纷化解为主要内容的1.0版升级为诉求全响应的2.0版,“中心”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的途径,拓宽了矛盾纠纷解决渠道,建立了民主议事机制,开展了全面普法模式。“中心”的有效运行一定程度上纠正了群众“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错误观念,充分发挥了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把矛盾化解在了基层,完善了多元化农村矛盾调处化解机制。
下一步,平谷区将坚持继续完善“中心”运行机制,摸清基层和群众需求,加强“中心”在普法宣传、评理说事、化解矛盾工作上的协调联动,共同推动基层民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