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2 01:29:05来源:法律常识
大河网讯(记者 何心悦)捞一块车牌要价上百元,一天能“赚”上千。近日,我国多地普降大雨,不少城市出现较深积水,车辆通行车牌容易被水冲掉,一些人发现“商机”,干起了有偿捞车牌的活计。对此,有律师表示,与人协商帮助找寻付费不违法,抢先捡取并扣留收费则属侵权。
国内多地现车牌打捞人,要价50元至200元不等
打捞人手里拿着多副车牌
在一则6月16日发布的微博视频中,开封市某路段积水严重,不少车在经过积水后车牌掉落,这在一些人眼中却成了生意。通过视频,记者了解到,他们在积水中寻找各种车牌,每找到一个便要价100~200元。一位车主认为该行为属于敲诈,该车主车牌刚被冲掉准备下来捡,就被捞牌人捡走了。但因赶时间,大部分车主还是“买回了”自己的车牌。
无独有偶。近日贵阳市因持续降雨导致某一路段积水严重,不少轿车经过时车牌被冲掉。附近停车收费员便捞起了车牌,捞一块至少50元,一天最多能挣上千元。有车主嫌贵自己捞,下水一分钟便吃不消,只得求助收费员。
对此,一部分网友指出,趁人之危捞车牌要价,是否存在要挟的意思?@咖尕嘎尜:如果是别人请你捞,你收钱,这是凭自己本事赚钱;但如果你先给人家捞出来了,问人家要钱,这算胁迫不?
律师:抢先捡取并扣留收费属侵权,与人协商帮助找寻付费不违法
有偿捞车牌,这一行为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河南有道律师事务所的邢俊鹏律师表示,这要分具体情况看。
“车牌被水冲走,车主不愿意下水或自己能力不能及时找寻的情况下,跟他人商量帮忙寻找,按照商议价格支付劳务费,是一种劳务合同行为。”邢俊鹏说,
“而车牌被他人捡走,收取费用的情况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拾得人确实有权要求车主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邢律师表示,“必要的费用”具体数额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如搜寻支出的成本、劳务成本、保管支出必要费用等。拾得人应提出证据证明必要的费用,如果是没有任何根据的漫天要价,是不被法律支持的。
对于有些车主发现车牌脱落当即去捡拾,结果被人抢先一步捡取而索要费用的情形,邢俊鹏表示这种情况车牌尚不属于遗失物,抢先一步捡取的行为人索要费用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因车主没有支付费用而予以扣留号牌,实际上是一种违法的侵权行为。
邢俊鹏说: “但无论何种情况,都不得因没有支付费用而扣留机动车号牌。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郑州:工本费100元 汽车号牌可线上补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上路的车辆,将处以记12分 ,以及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那么,对于车牌积水中遗失,如果不想买回或找不到,车主该如何办呢?到车管所相关平台第一时间补办就是最便捷有效的途径。
以郑州市为例,补领机动车号牌的工本费,汽车、挂车号牌均为100元一副,临时车牌10元一张。据郑州市车管所咨询热线,汽车遗失号牌可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 线上补办;而挂车牌,需车主持本人身份证与行车证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