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3 02:26:01来源:法律常识
生孩子会涉及到《生育登记服务单》,本文会简单介绍北京地区相关政策。
2016年北京市新修正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此在北京生孩子不再需要办准生证,只需要到街道或者网上进行登记即可。
夫妻想要在公立医院分娩,必须持有《生育登记服务单》,医院才会收治。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的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北京户口:夫妻可登录北京市生育服务服务系统,填写相关材料,也可以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现场登记,填写《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3个工作日后夫妻可以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或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乡镇(街道)服务窗口打印。
子女已出生要补办生育登记,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
2. 夫妻双方都不是北京户口:夫妻可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登记时,只需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向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1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
3. 因再婚要求再生育的夫妻,还需提交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调解)书。丧偶的还需提供有效死亡证明。因子女病残要求再生育的,需提交《北京市区病残儿医学鉴定表》原件及相关病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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