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4 09:41:02来源:法律常识
杨晨霖 律师
从今年过年前一两个月,刑事打击的重点有所变化,开始重点打击色情行业,尤其是组织卖淫这类。但对于协助组织卖淫的法律规定,很多人还是不了解的,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
案情这样:当事人是退伍军人,退伍以后一直在成都工作。
因朋友战友做KTV行业,邀请当事人到场子里去工作。因工资开的比较高,当事人也欣然同意了。
到了朋友场子后,当事人发现人家的场子是洗浴、KTV、色情等都是一体的,给当事人的职务是领班安保经理,有很多美女现场的秩序,由当事人等辅助,很多美女上钟,以及客户要求美女特殊服务这些当事人协助管理。
今年元月某天,内部消息说,最近要异地突击大检查,但老板很自信,让美女还是大胆接客,晚上异地管辖的公安来了,正好给当事人服务的场子抓了一个现行,很多赤身裸体的客户和美女被抓了,当事人是场子的安保经理,也被现场挡获,也被以协助组织卖淫拘留。
当事人被抓后,家属找了几个律师,说是要判五年以上,无法取保候审。家属又通过其他朋友找到我们,我们通过了解案情,分析当事人不是很严重,应该可以取保。家属也让我们来办理该案件。
这个案子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1、什么是协助组织卖淫罪?一般哪类人员被认定为协助组织卖淫?
2、该案如何量刑?
3、本案如何处理?
先来说说第一个问题,什么是协助组织卖淫罪?一般哪类人员被认定为协助组织卖淫?
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
与组织卖淫罪比较的话,组织卖淫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而协助组织卖淫虽不是组织他人卖淫,但却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起了重要作用。
一般这些人员被认定为组织卖淫的协助人员:招募、运送人员、场地经理,保安、保镖、打手、收银人员等。
第二个问题,该罪如何量刑?
按照《刑法》第358条第3款规定,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个问题,本案如何处理?
按照两高2017年的司法解释,第5条协助组织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招募、运送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的;(二)招募、运送的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累计达五人以上的;(三)协助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或者协助组织境内人员出境卖淫的;(四)非法获利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五)造成被招募、运送或者被组织卖淫的人自残、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本案中,当事人去了这个场子不到一个月,并不存在两高司法解释的情节严重的情节,这也是当事人能被取保候审的原因,符合法定的取保条件。
当然,经过公安机关近一个月的调查,当事人也如实供述了自己到这个场子的相关事实,没有串供以及现实的社会危害性,情节轻微,能够取保,对于将来法院审判,当事人取得缓刑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