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4 21:05:19来源:法律常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石家庄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构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石保农〔2018〕3号)关于“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在农民工集聚地和司法、工会、仲裁、监察等部门(机构)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要求,切实依法维护、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农民工理性维权,创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决定联合设立裕华区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站。
法律援助站设在区劳动监察大队,业务受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区司法局和区总工会监督指导。区职工服务中心、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安排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开展农民工劳动维权法律法规咨询、法律援助申请以及参与法律援助案件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