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邪教罪立刑事案件找律师,组织利用邪教

时间:2023-01-25 21:52:57来源:法律常识

揭批邪教组织是个技术活

“都是让这个邪教害的!如果能早点到大医院治疗,我的病就不会这么严重。”谈起这起邪教案例,检察官田红艳至今记得被告人赵红(化名)在接受法庭教育后对加入邪教组织的后悔。

病痛折磨让她深陷邪教

赵红会身陷囹圄,源于7年前亲戚的鼓动。

2015年,刚满50岁的赵红身患多种疾病,不仅胃痛长期伴随着她,因为脚痛,走路也困难。一直在小诊所看病吃药,也未见好转。赵红的表姨得知后,便劝说她加入门徒会,称只要诚心祷告,不用吃药,病就能痊愈。在表姨的多次劝说下,饱受疾病折磨的赵红决定试试,开始成为门徒会的“信徒”。

此后,赵红每天在家祷告,每个星期也会和其他“信徒”聚会。日子久了,眼见病情不见好转,还有加重的趋势,赵红开始对信奉门徒会能治病的说法产生了怀疑。这时,她所在门徒会的上层管理人员,专门对其进行“扶持”——向她讲述有人因为信仰门徒会病情好转的事例,她的病情没有改变,是因为信仰得还不够“刚强”(即坚定)。此后,赵红深陷进去,不仅帮门徒会编写虚假材料,诱骗不明真相群众,还发展了身边多位亲朋好友成为门徒会的成员,长期在自己家里组织邪教活动。

据悉,门徒会是被国家明令取缔的邪教组织。在门徒会的宣传中,只要加入该组织,生病不用吃药,哑巴能开口说话,瞎子能重见光明,死人也能复活、重症病人自动康复等。而信仰“刚强”的“信徒”,不用劳动,粮、油、钱会自动“增加”。

打击邪教组织及其违法犯罪活动是国家一贯坚持的立场。公安机关发现线索后,于2020年5月11日,在“信徒”张某家中将正在进行邪教活动的熊某等人抓获。随后,公安机关根据摸排的线索又将赵红等人抓获归案。此时,赵红已经成为当地门徒会分支的管理人员。

认清邪教本质后认罪认罚

因该案涉及人数众多、范围又广、社会影响较大,经公安机关商请,当地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侦查,通过参与案件讨论等方式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按照“两高”出台的《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发展邪教组织成员人数不同,所处情节不同,判处刑罚自然也不同。在批准逮捕后的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按照检察机关的继续补充侦查提纲,围绕“邪教组织成员发展人数”补充完善证据,最终确定两人发展人数达到250人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三人发展人数达到100余人,属于“情节严重”。

然而在详实的证据面前,面对承办检察官田红艳的讯问,5名犯罪嫌疑人的态度让人啼笑皆非。办理该案的场景,承办检察官至今印象深刻。

“他们不仅拒绝回答问题,还当场宣传反动内容,滔滔不绝讲述信仰门徒会的好处。”对此,承办检察官决定逐个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向5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讲述门徒会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实质及其严重危害,通过掌握的案例揭露门徒会蒙蔽群众的丑恶嘴脸。最终,5名犯罪嫌疑人的态度有了松动,开始部分供述自己开展邪教活动的基本事实,可对于各自发展、管理的“信徒”人数却不愿如实供述。

怎么办?考虑到这些“信徒”是被邪教组织所迷惑,如果能够清楚认识到邪教组织本质和社会危害性,真诚认罪悔罪的,司法机关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承办检察官对他们开展法治教育后,重点解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最终,赵红等5人全部表示愿意认罪认罚,承诺退出门徒会,不再从事邪教活动,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随后,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对5人均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2021年9月2日,法院作出判决,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意见,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赵红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将情节显著轻微的参与者与积极参与者区分开来,将不明真相参加邪教组织的人同犯罪分子区分开来。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检察机关还建议公安机关对真诚悔罪、明确表示退出邪教组织、不再从事邪教活动,且情节显著轻微的10余人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性开展反邪教宣传

案件处理完毕后,检察机关对于打击邪教组织的思考并没有停止——国家打击邪教组织这么多年,为何门徒会还会有市场?如何让老百姓免受邪教的毒害?

承办检察官所在部门首先对该案中“信徒”的背景进行了分析,发现这些“信徒”主要是来自农村地区或城市里经济条件不好、年龄较大的人。而这个群体中,有的人经历坎坷,生活困难,有的人长期家庭关系紧张,缺少家庭温暖,还有的患有慢性疾病,饱受疾病折磨。门徒会正是紧紧抓住这些人的心理,谁有困惑就及时进行“帮扶”,甚至施以“小恩小惠”,去接近这个群体并取得他们的信任。在此过程中,门徒会还打着“行善”“救人”的幌子反复宣扬,甚至制造一些虚假的“神迹”,逐渐突破他们的心理防线。参与门徒会的人员被“洗脑”后,丝毫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犯罪,反而认为自己信教、传教的行为是“治病救人”“积德行善”。

针对发现的问题,前不久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社区开展了一次反邪教集中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进行走访、现场释法说理等形式,进行反邪教警示教育。用案例故事帮助大家分辨正规的宗教信仰和邪教,并告诫大家坚决不能参加邪教组织,更不要因邪教耽误病情,损害健康。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孙风娟 崔晓丽 吴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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