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6 14:34:47来源:法律常识
我读研期间非常喜欢刑辩,但是律师主业不是刑辩,主要是因为没有刑辩案源,又特别不喜欢跟公检打交道,所以刑辩非常少,不过每年也会做一两件。
以上是前情介绍!
为什么每年又会做一两件呢?主要是因为有些朋友非要委托我。
一般委托人过来的时候,我会直接告诉他,我只能尽力而为,我做的是依法辩护,我没有公检的关系,什么人都不认识,如果你们想“走后门”,“想捞人”,还是另请高明!
即便我这么说,每年总有一两个客户,他们说我只相信你,X朋友介绍说你很靠谱。
作为一名律师,人家都这么说了,那自然是接受委托,能帮就帮一下,信任太难得,真的能感动人!
下面我就说说代理的两个案件。
有一件是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件,因为金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
在检察院阶段,老朋友带委托人过来,犯罪嫌疑人30岁过一点,侦查阶段已经取保候审,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法院阶段能够缓刑。
我阅卷后发现案件确实有疑点,因为犯罪嫌疑人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并不是以实施犯罪为主业,我于是就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主要是两个观点,一个是我认为不构成犯罪,应该定性为单位犯罪,如果是单位犯罪,那公安机关认定的金额就没有达到起刑点。另外一个,我认为公安机关计算方法不合理,认定的金额过高。
但是检察院没有采纳我的意见,照样提起了公诉,并且还把公安机关认定的金额推翻了,他们在公安机关认定的标准上增加了7万多元,刚好就过了单位犯罪的起刑点。
后来在审判阶段,我的辩护意见一方面坚持应该定为单位犯罪,另一方面我认为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认定的金额都不对,计算方法不合理。
最后法院判决特别有意思,确实出乎我意料,一方面法院认为不是单位犯罪,另一方面法院认可我提出的计算方法,把涉案产品的金额减少了10几万,刚达到个人犯罪的起刑点。虽然还是判决构成犯罪,但是适用了缓刑,委托人也算是皆大欢喜。
另外一件是一个网络诈骗案件,共同犯罪。
顾问单位的老总带他的老乡过来找我,他老乡的儿子刚大学毕业不久,现在被关押在佛山这边的某看守所。
我依然是直接告诉他,我会依法辩护,尽力而为,没有会见之前,我不了解案情,也没办法做合理的预判,但是委托人说是×总介绍的,他说你这人靠谱,我们人生地不熟,只要你尽力就好。
接受委托后,我就预约了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刚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来到一家公司工作,公司吹牛说多正规还给五险一金,结果连第一个月的工资都没有收到,就被一锅端,他们公司的人全部被抓,20几人。
我会见完以后感觉这小伙子也挺冤枉,在公司里是最底层的员工,没有任何职务,他经手介绍的两个客户一个也没成交,他以为公司干的事情就像老板说的那样都是合法合规,在这种情况下,我做出了无罪辩护的决定。
目前检察院还没有批捕,我就跟公安机关沟通,公安这边非常强硬,我写的法律意见书他们很反感,我向检察院又提交了法律意见书,后来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不予批捕,拘留第36天后无罪释放了。
小伙子出来后,他和他爸爸对我感恩戴德,我说以后找工作一定要睁大眼睛,发现公司做的事情不靠谱就应该立马走人!
以上是我代理的两个有一定代表性的的案件,其实我代理的刑事案件,除了有一件是拘役一个月,其余的案件全部都是无罪或者缓刑,如果按照不少刑辩大咖宣传的那样,那岂不是成了刑辩大神了,事实上我仅仅是做了一点应该做的工作而已,根本就不足挂齿,至于说那些为了接案子天天大忽悠的律师,我们就不是一路人,他们忽悠的也都是心里有鬼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