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2 14:48:11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泰州市司法局与检察院共同制定《关于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启动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
据介绍,试行实施办法采取以列举重点罪名方式确定扩大通知辩护范围。在具体罪名选择上,着重于司法实践中比较重大、疑难、复杂的罪名,主要参考律师行业疑难、复杂罪名认定标准,结合泰州实际进行选择。将《刑法》规定的483个罪名中150个罪名纳入扩大通知辩护范围,在审查起诉阶段一律由检察机关通知辩护,主要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四个大类。同时明确“共同犯罪嫌疑人未委托辩护”和“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两种情形可以通知辩护。
对符合通知辩护情形以外的犯罪嫌疑人,一律由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以犯罪嫌疑人是否被羁押为区分标准,规范值班律师工作的不同流程,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需要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如何通知、通知谁以及法律援助机构收到通知后如何提供保障等系列工作规则。
《实施办法》要求对律师办理审查起诉案件的知情权、申请权、控告权等予以保障,为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提供便利。
通讯员 沈司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王菲
来源: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