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2 16:27:12来源:法律常识
邓某自导自演,一人分饰两角,一边给亲属介绍对象,一边用自己微信小号冒充女孩与其聊天。后以见面礼金、订婚礼金等多种借口为由,诈骗钱财十万余元。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21年6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邓某虚构了女性“红红”介绍给叶某(邓某表姐)的儿子周某处对象,用自己另一个微信扮演“红红”的角色和口吻与周某聊天相处。不久邓某以需要给“红红”见面礼金、订婚礼金以及“红红”爷爷过世需要给喝酒礼金为由,共向叶谋索要人民币92800元占为己有。上述赃款被邓某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后邓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928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被告人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的从轻、减轻处罚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